國內

聯土局前主席貪污案 上訴庭28日裁決

(布城3日訊)上訴庭將在11月28日針對聯邦土地發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購置飯店貪污案的上訴結果給予裁決。

主控官阿菲再尼占副檢察司表示,上訴庭將在上述日期發表裁決,並表示辯方已入?附加陳詞,以及控方已按照法庭的要求答复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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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訴庭法官拿督瓦茲爾、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柯瑪蒂所組成的三司,在10月14日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宣布保留裁決,擇日下判。

高庭判坐牢6年

依沙被控透過查西,收取來自Gegasan Abadi產業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員依旺的309萬令吉賄金,作為協助批准聯土局投資機構,購置價值1億6000萬令吉的砂拉越古晉獨立宮酒店及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的酬勞。

高庭在2021年2月3日宣判,依沙的所有9項貪污控狀罪名成立。時任高庭法官納茲蘭(現為上訴庭法官)判處依沙的每一項控狀坐牢6年合共54年,法官諭令刑期同期執行,換言之,被告只需監禁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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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3歲的依沙也被判罰款1545萬令吉,若無法繳還,則須以坐牢18年取代。

依沙也是前森美蘭州務大臣,他在2021年2月4日提出上訴。他獲准在上訴期間以150萬令吉保外,附加條件是,每個月的1日須赴鄰近的警局報到,直至上訴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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