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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農冒充官員行騙 判監26年9個月罰款3.7萬

(亞羅士打13日訊)56歲稻農從2018年3月至今年2月間冒充陸路交通局官員和警官身份進行詐騙,他今早在亞羅士打推事庭面對13項欺詐指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6年9個月,以及被罰款3萬7000令吉。

若被告無法交付罰款,將以監禁5年11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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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被告阿茲南奧士曼欺騙的受害者高達12人,涉及損失高達3萬2200令吉。他是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下被控。

哥打士打縣警區主任阿末蘇克里今日發文告時說,該男子冒充陸路交通局官員,自稱能協助受害者用低價購買拍賣的摩多,在受害者交付現金後就失聯。

他說,該男子也冒充警官向被扣留的嫌犯聲稱能協助嫌犯獲釋,結果收到款項後就失聯,嫌犯並沒有獲得釋放。

他說,警方是於上個月19日下午約6時30分在米都鋼沙路一帶逮捕該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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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發現,從2018年至今,該男子在哥打士打縣進行最後9宗詐騙案,下手的目標多數是來自鄉區的老人。”

被告今早在第三和第二推事庭分別面對7項和6項指控。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委任諾伊美萊及羅希達作為被告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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