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精選即時國內地方

稱可助謀取高職 技工騙2男逾6萬元

(大山腳5日訊)一名華裔男技工,以為人謀高職為餌,騙走2名男子共6萬2950令吉,今日在大山腳推事庭面控2項欺騙罪,但他否認有罪。

51歲的被告洪祖豐(譯音),是一名技工,兼職賣魚。

Advertisement

他今早先在第二推事庭面控,控狀指他于今年4月22日,在大山腳英碧安英達花園一組屋單位,蓄意欺騙一名52歲華裔男子,誘使對方將4720令吉交予他,以換取一份高職,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監禁,另加罰款和鞭笞。

通譯員先以國語宣讀完控狀及刑罰,被告聆聽後表示明白並認罪。不過,他看似懂非懂,推事逐安排一名華裔通譯員,以華語再次宣讀其控狀及刑罰,被告在了解他可能面對的刑罰後,突然有所遲疑,而反悔不認罪。

6000元保外候審

ADVERTISEMENT

推事莫哈末哈里允許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案定7月15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努魯艾妮副檢察司。

之後,被告被押往第一推事庭,面控第二項欺騙罪。控狀指他于今年3月2日至5月4日,在武吉丁雅工業路一間建築物內,欺騙一名55歲華裔男子,讓該男子將5萬8230令吉交予被告,以便代為謀求高職,同樣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

這次,通譯員以國語唸出控狀後,被告即向法庭表示不認罪。法律援助局律師代表被告向法庭求情時說,律師指被告是一名修車技工,兼職賣魚,收入不高,已婚並育有3名孩子,2人還在求學中。

因此,她希望法庭能允許被告以最低的保釋金額保外候審。主控官努莎基拉要求推事定下1萬令吉保釋金,推事努魯拉茜達之後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並擇定與首宗案件同在7月15日過堂,及讓被告委任代表律師。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