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遺失護照記得報警 失竊受災免罰款

(波德申12日)移民局副總監拿督阿都哈林說,補辦遺失護照罰款指令已於本月2日正式生效,但在特定情況下,可在向警方投報後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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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因個人疏忽遺失護照者,首次將罰款400令吉,第二次則罰款700令吉,第三次則罰款1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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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是因盜竊案、火災或特定災難遺失護照,則可獲得豁免罰款,但護照持有人須向警方投報。

 

“遺失護照案例逐年上升,因為我們施加罰款是希望護照持有人保管好自己的護照。”

 

阿都哈林今天為移民局KP29級助理執法官基礎課程結業儀式主持開幕後,對記者這麼說。

 

他說,根據移民局的記錄,去年多達8萬3617宗遺失護照案例,2017和2016年分別是7萬5600和4萬4528宗。

 

“鑑於案例逐年上升的趨勢,有必要以嚴規管制,因為這關系到國家安全證件。”

 

他指出,護照持有人遺失護照的理由包括忘記收藏的地方、不小心弄丟、放錯地方等。

 

他提醒護照持有人,須把護照收藏在安全的地方。

 

他指出,截至去年12月,移民局已發出200萬本護照。

 

此外,阿都哈林說移民局去年在全國展開1萬4724項執法行動,檢查19萬1218人。

 

他說,其中4萬8372名非法外勞和1468名違規僱主被捕。

 

“從今年1月1日截至1月10日,一共展開313項行動,檢查3746人,1367非法外勞及14名違規僱主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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