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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綠林鎮學校保留地 非法商業建築工程擾民

(巴生15日訊)巴生綠林鎮有一塊學校保留地被租用來興建商業建築的事件曝光後,居民不滿迄今仍沒有任何執法單位採取行動。

聖淘沙區州議員古納拉加和巴生國會議員甘納巴迪勞都有接獲相關投訴,而甘納巴迪勞也曾召開記者會,指該商業建築沒獲發展規劃準證(KM)和其他單位的批准,並向各單位反映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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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今此商業建築仍持續建設中,居民擔心執法單位若再沒有展開任何的行動,投訴案件就不了了之。

他們受訪時說,自從有關工程展開後,毗鄰住宅區開始出現道路損壞、道路積水、大型羅釐不停川行等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出手解決民困。

住宅區道路損壞

“基於有關商業建築物地段較高,相信是排水系統不完善,結果如今每逢下雨都會導致雨水流入地勢比較低的住宅區,造成毗鄰住宅區道路都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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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只要下大雨超過10分鐘,毗鄰的住宅區道路就會淹水,住宅區外的道路更是汪洋一片。

其中,綠林鎮其中一個住宅區居協主席占德蘭指出,居民不是地主,也不能阻止地主的用途,可任何的發展項目都不應該對居民造成影響。

他說,此商業建築物還未開始運行,就已經對居民造成困擾,甚至面對閃電水災的隱憂,所以希望市政廳能夠採取行動。

至於綠林鎮居民協會主席馮定忠則指出,市政廳曾在3月18日,針對上述計劃召開聽證會,但居民是在聽證會前半小時才獲知,最終都來不及出席聽證會。

他說,這是一個未獲得批准就推行的工程項目,而且也給居民造成不便,市政廳應採取行動讓工程停止施工。

市廳多次發停工指示

李錫穩:發展商照忽視

巴生王城市議員李錫穩指出,市政廳已多次發出停工指示,不過發展商卻忽視市政廳的指示,因此市政廳將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他說,市政廳已正式拒絕此發展計劃的申請,同時將案件帶入司法程序,尋求拆除建築物的庭令。

“發展商確實有提出申請,不過已被市政廳拒絕,所以市政廳準備進入司法程序,通過法律對付發展商,同時也將撤回發展商原有的園藝執照。

他指出,該工程已牴觸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172法令)第19條文,即在未經市政廳的允許下進行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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