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區6日訊)當街“露鳥”,26歲男子遭判入獄5個月!
被告阿末祖海里今日在刑事法典第509條文(蓄意悔辱他人)下,被控上鉛縣推事庭,他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推事阿妮絲蘇拉雅隨後作出上述判決,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Advertisement
被告沒有聘請辯護律師,此案主控官為瑪妮妮助理警監。
該被告是於上個月5日,在鉛區得蕊通往雙溪鉛的路段上,一邊騎著摩多,一邊向2名女性露出生殖器。事發時,受害人努瓦希達(27歲),騎摩多載著侄女(20歲)準備返回雙溪勿當住家。去到事發地點時,被告騎著摩多挨近她們,向他們作出猥褻動作。努瓦希達見狀掏出手機拍下證據,之後到鉛縣警局報案,被告隨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