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男童遭虐死案 情侶控謀殺 1人未成年
![](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3/01/WhatsApp-Image-2023-01-05-at-12.26.35-PM-600x450-1.jpeg)
(峇株巴轄5日訊)4歲巫裔男童洛曼遭虐致死一案,3名被告包括一名16歲少女今早在警方押送下前往峇株巴轄推事庭面控,其中2名屬情侶關系的男女是面對謀殺指控。
至於小死者的同父異母的20歲姐姐努魯娜塔莎,則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被控。
Advertisement
兩名被控謀殺罪的被告,分別是25歲的莫哈末依茲萬,以及一名16歲的少女,兩人屬於情侶關系。由於後者未成年,其名字及身份不可公佈。
3名被告今早近9時在警方押送下被帶往峇株巴轄推事庭面控。他們全程都低著頭或以手遮臉,試圖遮擋鏡頭拍攝。
根據控狀,被控謀殺罪的一對情侶,他們於2022年12月10日早上8時至23日下午2時期間,在柔佛州哥打丁宜縣南亞港為了達到相同的意圖,致死了一名名為洛曼的男童,因此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條文下被控謀殺罪,並與第34條文(共謀)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兩名被告未聘請辯護律師,兩人在聆聽控狀後,僅點頭表示明白。推事西蒂祖拜達諭令上述案件將於2月22日過堂。案件主控官為哈亞都威達副檢察司。
ADVERTISEMENT
另一名20歲 被告努魯娜塔莎(20歲),被控於2022年11月至12月的早上10時至晚上10時期間,作為負責照顧受害者洛曼的人士,在峇株縣新加蘭甘榜斯里班台路實施迫害,導致洛曼遭受身體傷害,因此,她被控抵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根據這項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多20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努魯娜塔莎的代表律師為陳松元。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她的保釋申請將於1月12日由峇株巴轄法庭法官聆審後決定。
今日承審此案的推事努拉西達諭令,此案將於1月26日過堂。
4歲巫裔男童於12月23日在新加蘭一間民宅被發現疑遭虐待傷重昏迷被送醫救治,經歷3天搶救後不幸傷重逝世。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