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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未註冊結婚慘變非公民 ​ 兒苦尋生母簽字辦領養

(吉隆坡17日訊)48歲男子與印尼籍妻子未登記結婚,於15年前誕下兒子,隨後妻子表示要返鄉,竟一去不回頭,為了讓兒子能夠擁有合法身份,為父者只能轉而透過法律管道以領養的方式讓兒子擁有公民權。

然而,要完成領養的申請程序,仍需生母出面,因此父子倆只能登報尋人,希望生母在看見新聞後能夠現身,為兒子取得合法公民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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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妻返鄉一去不回頭

葉全順(48歲,水喉工人)與兒子葉偉傑今日在行動黨直轄區公共投訴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他與印尼籍妻子在15年前誕下兒子,隨後妻子表示要返鄉,但卻一去不回頭,由於兩人並沒有註冊結婚,導致現年已15歲的兒子面臨無國籍的困境。

由於一直無法為兒子申請到公民權,因此在律師的建議下,通過法律途徑申請領養程序,惟,法庭仍需要他們找出生母。

葉全順指出,妻子Deti當年是25歲,兩人是因工作而認識,對方從事清潔工作,而他是水喉工,相處久了便發展為戀人關係,並在2008年誕下兒子葉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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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在兒子3歲的時候,妻子聲稱要返鄉一趟,結果自此失去聯絡。

“我是有打算要和她註冊的,她說要先回印尼取得證件再過來,但是最後都沒有回來,我也聯絡不到她。”

葉全順表示,由於兩人沒有註冊,以致兒子一直無法獲得公民身份,在兒子12歲的時候申請身份證也同樣遭拒,只換來一張紅色的報生紙,上面標記著他為非公民。

他說,由於兒子的身份問題,從小學至中學都需要繳付學費,小學時每年要付120令吉,中學則是每年240令吉,且也無法享有醫療福利。

迫於無奈下,葉全順(右)只能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領養程序,以便讓兒子葉偉傑(左)能夠獲得公民權身份。中為游佳豪。

為辦公民權被騙8千

這些年來,也遇過不少所謂的中間人聲稱能夠協助他們,最後都是拿了錢卻沒辦事,前後共被騙了7000至8000令吉;逼於無奈下,他只能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領養程序,領養自己的親生兒子看似有點荒謬,卻是他如今唯一的希望,但法庭需要兒子的生母出面才能完善整個申請手續。

兒子葉偉傑指出,儘管母親離開時他只有3歲,但他仍然會想念母親,也願意與生母再相認。

他說,沒有身份證讓他的生活沒有安全感,曾試過騎著腳踏車在路上遭警員攔截,但卻無法出示證件,只能向警員解釋自己的情況,幸好獲得後者的體諒。

為此,游佳豪呼籲,倘若公眾知道這名母親的下落或有任何情報,可聯絡甲洞國會議員服務中心,電話0165221218、011277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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