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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收賄155萬 新山前市長控12罪

(新山2日訊)一名拿督級新山前市長涉嫌收賄高達155萬令吉賄金,面對12項控狀,今日被反貪污委員會押上法庭面控時不認罪。

63歲被告拿督阿迪阿茲哈里獲准以12萬令吉保釋金,加兩名大馬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須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期間每個月初也須到附近反貪會報到,並且附帶不可騷擾證人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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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阿茲哈里在政府部門工作逾30年,曾在新山縣土地局、居鑾市議會、豐盛港縣署等在內的12個單位服務,2017年1月7日至11月21日任職新山中區市議會主席。

新山中區市議會升格為依斯干達公主城市政廳後,阿迪阿茲也出任首任市長。2019年11月調任新山市政廳擔任市長,如今已退休。

被告今早8時45分戴著口罩、雙手被拷上,在反貪污委員會官員的押送下,抵達新山法庭,全程不發一語。

反貪會主控官為娜塔拉法麗娜及再希達,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阿茲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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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2項控狀,阿迪阿茲哈里涉嫌在出任新山市長,意即2020至2021年期間涉嫌濫用本身市長的職權,透過一名再努丁,收取兩名商家分別是馬慕索烈和莫哈末納吉阿旺,總計155萬令吉的賄款,以協助獲取管轄區內工程批准。

12次的賄賂中,賄款從1萬令吉至25萬令吉不等,涉及的工程項目包括拉電、水管維修、修剪樹木,以及治水工程等。

被告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索賄或受賄),並可在第24條文下治罪,一旦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被告聆聽宣讀控狀後,皆表示理解控狀內容,但都不認罪。

12萬保外候審

主控官基於此案涉及收賄金額高達155萬令吉,建議把被告的保釋金設在30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附帶3項條件,分別是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每個月初必須到附近反貪會報到,以及不可騷擾證人。

阿茲魯在求情時表示,63歲被告目前已退休,除了每月固定的7000令吉退休金外,沒有其他額外收入。

“被告與62歲妻子育有5名孩子,目前孩子們已成年。”

他說,反貪會早在2021年8月起開檔調查此案,3年來每當反貪會傳召被告問話時,被告不曾缺席,即便昨天在吉隆坡出席活動,也臨時趕回柔州接受問話,隨後被捕和提控,希望把保釋金設在5萬令吉,若超出這筆款項,則提出延遲繳納保釋金的請求。

法官西蒂諾萊達最後允准被告以12萬令吉保釋金,加兩名大馬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期間每個月初必須到附近反貪會報到外,也附帶不可騷擾證人的條件。

法官也接納被告律師的建議,考量到星期日和明天(公共假期)銀行沒有營業構成不便,允許被告今天先繳付6萬令吉保釋金,其餘6萬令吉的保釋金則須於本月4日(星期二)繳納,遵守以上附帶條件才能保外候審。

案件將於7月3日,上午9時過堂。

阿迪阿茲(中)在被押送到法庭時,全程沒有發表任何談話。

被告面對的12項控狀: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6月26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提供的60萬令吉賄款,作為批准大馬花園區的新光河,以及甘榜莫哈末阿敏區的雙溪查河防範水災電力泵,為期24個月的工程項目。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天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1萬令吉賄款,作為美雅花園美瓦麗雅5/3路更換水管的工程。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7月24日,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4萬令吉賄款,作為新山北區公共水管系統為期12個月的工程項目批准。

第四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0月16日,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3萬令吉賄款,作為批准奧汀苑、實達熱帶花園、御景園、再也布特拉鎮、實達商業區、綠盛世產業園、奧喬嶺和新山區,長達12個月的機械提升工程項目。

第五項控狀指,被告於2021年2月19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的10萬令吉賄款,作為烏魯地南武吉熱帶花園土地坍塌的維修工程。

第六控狀指,被告於2021年4月30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的10萬令吉賄款,作為胡姬花園組屋區和億城鎮的緊急維修土地坍塌工程。

第七項控狀指,被告於2021年8月6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馬慕索烈的20萬令吉賄款,作為協助在紗玉河上遊興建第二中央污水處理廠(CSTP)取得24個月的工程。

第八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6月26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莫哈末納吉阿旺13萬令吉賄款,作為埔來和新山區建設箱式下水溝工程。

第九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0月16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莫哈末納吉阿旺20萬令吉賄款,作為換取長達28個月新山轄區內的環境美化工程。

第十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1月6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莫哈末納吉阿旺25萬令吉賄款,作為換取長達28個月新山轄區內的環境美化工程。

第十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1月20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莫哈末納吉阿旺20萬令吉賄款,作為換取長達28個月新山轄區內的環境美化工程。

第十二項控狀指,被告於2020年12月25日在拉慶,透過再努丁收取莫哈末納吉阿旺23萬令吉賄款,作為換取長達24個月新山轄區內修剪和砍樹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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