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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可淩駕於法律之上 2機構譴責抹黑法官指控

(八打靈再也11日訊)淨選盟(Bersih)和馬來西亞行動方略聯盟(GBM)強烈譴責有關抹黑法官拿督納茲蘭的良好聲譽的指控,認為這似乎是為了顛覆司法,使馬來西亞的司法機構蒙羞。

2個機構發文告說,淨選盟和馬來西亞行動方略聯盟提醒所有國人,沒有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調查當局必須調查所有由公眾成員提出的錯誤行為的指控,甚至是針對司法機構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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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告認為,由於所有國人的安全取決於司法機構是否被允許在沒有恐懼或偏袒的情況下獨立執法,因此不能允許惡意提出錯誤行為的指控,以顛覆司法行政或使司法機構名譽受損。

該文告指出,聯邦法院在2023年2月24日制定了處理針對司法機構成員調查的明確協議,其中規定調查機構應首先向首席大法官申請許可,以調查任何法官。

“其二未經首席大法官事先批準,不得公布或宣傳調查的事實或內容; 其三是調查的全部內容在任何時候都必須保密,以及檢察司在調查期間發出指示和決定起訴時,必須諮詢首席大法官。”

“正如聯邦法院明確指出的那樣,投訴僅僅是投訴。它們可以是完全真實的,也可以是完全虛假的,是為了破壞法官的信譽或聲譽……法官被指控犯罪的事實足以影響他的聲譽和整個司法機構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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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告說,為了避免疑問,反貪會沒有專業知識或權力來決定主持刑事審訊的法官是否有利益沖突,需要他回避審判,或決定法官是否違反了2009年法官道德守則。

“刑事審訊的管理只屬於初審法院和上訴庭的事情,這些法庭一直拒絕納吉的律師們提出的指控,而司法道德問題則屬於首席大法官、法官道德委員會或國家元首根據《聯邦憲法》第125條文委任的聽證會。反貪會對司法審判管理和司法道德事務的侵入,似乎顯示了其對司法獨立的傲慢、不尊重和衊視。”

淨選盟和馬來西亞行動方略聯盟強烈譴責抹黑法官納茲蘭的良好聲譽的指控,認為這似乎是為了顛覆司法。

“從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反貪會需要進行深入的結構性改革,以使其擺脫行政部門的影嚮,而不是為了政治上的便利而被當作武器。”

該文告指出,聯邦法院認為反貪會的行為是不誠實的,並且在納吉去年向最高法庭提出SRC最終上訴前公布調查,這個時間點是‘奇怪的’,應該由國會特委會發起。

“虛假的司法不當行為指控是具嚴重和有潛在的破壞性,甚至國會被聯邦憲法第127條文禁止允許在國會討論高級法庭法官的行為,除非是由不少於四分之一的議員提出的實質性動議。因此說部長有權披露對法官的調查內容,僅僅是因為有人在議院提出了一個問題,這是沒有答案的。“

“我們認為,針對納茲蘭法官和馬來西亞司法系統發起的毀謗運動是為了確保納吉獲得皇家赦免,使他從監獄中獲釋,我們呼籲國家元首和所有國人拒絕一個被定罪的罪犯及其同夥企圖顛覆司法和使司法機構蒙羞的行為,並堅持允許首席大法官根據她面前的資料,獨立決定任何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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