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訊)水供公司高層涉收賄及造假申報工程的案件,再有兩人被柔佛州反貪會逮捕。
兩人於今早8時30分,被反貪會押往新山法庭申請延扣。法官諾瑪蒂雅娜批准反貪會的申請,兩人將被延扣3日至5月3日,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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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案件中,兩名年齡分別為38歲及35歲的公司首席執行官及公司持有人,於昨日下午4時左右,在雪蘭莪州反貪會辦公室被逮捕。
反貪會是根據去年接獲的多起投報,包括兩名嫌犯被指涉嫌向兩家承包商收取賄賂,以協助他們獲得水供公司的服務及供應,而展開調查。
同時,兩人也涉嫌利用虛假資料,為一項根本沒有在進行的“330萬令吉工程”申請贊助。
柔佛州反貪會主席阿茲米表示,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A)以及第18條文調查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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