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國內地方

柔水供公司高層受賄案 再延扣另2人助查

(新山2日訊)“水供公司受賄及造價申報工程”案再有2人被柔佛州反貪會逮捕,並於昨天被押往新山法庭申請延扣,獲得法官諾瑪蒂雅娜批准,從5月1日起延扣3日,至5月3日,以協助調查。

2名年齡分別為38歲及35歲的公司首席執行官及公司持有人,是於前天下午4時左右,在雪蘭莪州反貪會辦公室被逮捕,之後於昨天早上8時30分被帶往新山法庭申請延扣助查。

Advertisement

反貪會是根據去年接獲的多起投報,包括兩名嫌犯涉嫌向2家承包商收取賄賂,以協助他們獲得水供公司的服務及供應而展開調查。

同時,2人也涉及一起利用虛假資料,為一個330萬令吉的工程申請贊助,而實際上該項工程根本沒有進行的案件。

根據柔佛州反貪會主席阿茲米說,當局將援引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A)以及第18條文調查這起案件。

另外,兩名的代表律師分別是阿瑪皮爾星及阿末尤斯裡。

ADVERTISEMENT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