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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告慕尤丁誹謗 高庭建議和解

(吉隆坡4日訊)高庭今日建議行動黨主席林冠英和國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考慮以調解方式解決兩人之間的誹謗訴訟案。

根據《馬來郵報》報道,審理此訴訟案的高庭司法專員羅茲瑪瓦希望雙方在審訊開始前,考慮上述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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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是在3月27日就被指取消艾布卡利基金會的免稅特遇,向慕尤丁提出誹謗訴訟。

此前,法庭已擇定明年7月15日至7月19日聆審此案。

林冠英的代表律師郭義雄表示,羅茲瑪瓦提出調解的建議,以解決此訴訟案。

一般來說,調解是在不經過完整審訊程序的情況下,由法官或司法專員組成的調解員監督下,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以解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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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義雄指出,羅茲瑪瓦還要求起訴方(林冠英)和答辯方(慕尤丁)在下一次的案件管理,也就是12月7日之前,告訴法庭是否願意進行調解。

林冠英也是峇眼區國會議員,他通過Guok Partnership律師樓向高庭入稟訴狀,把慕尤丁列為唯一答辯人。

根據訴狀,也是前財政部長的林冠英指慕尤丁在本身的臉書專頁,於3月9日、11日及12日發表具誹謗意味言論,把他牽扯至撤銷艾布卡利基金會免稅地位課題,其言論在同一天獲得數家報章及新聞網站刊登。

林冠英說,慕尤丁在3月9日被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及在同一天獲得釋放後,蓄意發表該誹謗言論,因為慕尤丁知道媒體及報章的所有關注將聚焦於本身。

他說,慕尤丁的言論將其描述為種族主義者、反馬來人和反伊斯蘭,同時也描述其是一個報複心強的人。

他也說,該些誹謗言論也意味他已濫用地位及權力,賦權或指示內陸稅收局向艾布卡利基金會在不應被徵稅的情況下,向該基金會徵稅及罰款。

他尋求答辯人道歉及撤回相關言論,並刊登道歉啟事。他也尋求法庭定奪一般損害賠償、嚴重損害賠償及嚴懲性賠償,以及禁令以阻止慕尤丁或其代理發表或重新刊登誹謗言論,或類似的任何誹謗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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