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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記者證圖壓制媒體 拉瑪沙米:民眾憂不利新聞自由

(吉隆坡22日訊)針對新聞局制定記者倫理守則的作法,前檳州副首長拉瑪沙米(P Ramasamy)大不認同,他說,政府如今已難以代表社會多數利益,因此,政府最近推出記者倫理守則的作法,也令人難以接受。

“雖然政府推搪說,新版守則是1989年起既有的(記者)倫理守則的改進版,但民眾肯定會擔心修訂版的守則會不利於媒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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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國家官僚機構即新聞局來發放媒體人員許可證的作法,已曝露政府想要壓制媒體的企圖心。”

拉瑪沙米週四發文告說,記者倫理守則無法解決假新聞傳播的問題,因為假新聞其實經常是源自政治人物等人。

“政府與其多管閒事的指揮記者應該和不應該做什麼,倒不如將記者倫理守則的制定或改進工作留給媒體自行處理。”

不應出現2份記者倫理守則  前副部長促政府交媒評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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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通訊部宣佈根依據新聞局發佈的新版記者倫理守則作為審批記者證的依據,前鄉村與區域發展部副部長西華拉沙說,政府應把制定“記者倫理守則”的工作交由即將成立的大馬媒體評議會處理。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他週四通過網絡發文說,政府這項舉動顯示他們並不理解媒體評議會的角色。

“這無法反映(政府)對媒體評議會的角色有清晰的理解。”

“其實,不應該存在兩份(記者倫理)守則,即一份來自政府,另一份則來自獨立的媒體評議會。”

“而守則來自媒體評議會,才是唯一合乎邏輯的作法。”

通訊部日前推介新版的《馬來西亞記者倫理守則》,以取代35年前就開始使用的舊版守則,過後,通訊部長法米說,這份守則也將是官方文件,並作為當局頒發或取消媒體證的依據及參考。

不過,該守則推出後馬上引起反彈,新聞工作者和民間組織擔心,政府會使用這項守則和媒體證來牽制媒體的運作,同時擔憂這跟即將成立的媒體評議會的角色有所衝突。

較後,通訊部副部長張念群證實,新聞局的記者倫理守則不同於大馬媒體評議會所擬定的記者守則,而兩份守則將會獨立運作。

法米較後也重申,新聞局所制定的記者守則將是當局審批記者證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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