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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摩多飆車罰萬元 交通部明年擬修法

(吉隆坡24日訊)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修正法案,預計可以在明年第三季度提呈國會討論,參與飆車活動者一經法庭定罪將可被判監禁;而改裝摩多引擎和排氣管的罰款將從現有的300令吉提升至1萬令吉。

根據報章《每日新聞》報道,交通部秘書長拿督依山依薩受訪時提到,在新法令下,改裝摩多引擎和排氣孔者將面對最高1萬令吉罰款;參與飆車活動者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入獄;而允許摩多用作飆車用途,以及負責改裝這些摩多的業者也將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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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提高罰款和加重刑罰是通過修正陸路交通法令時被提出的,目前處於良好監管實踐(GRP)階段,主要是和各利益相關者會面與商量。

“青年無視法令而飆車,導致當局不得不提高罰款數額,之前只罰款300令吉不會讓涉嫌者有所反省,因此建議提高罰款數額至1萬令吉。”

他表示,有關罰款不只是針對飆車族,也針對允許自己的摩多用作飆車用途的父母,以及改裝摩多的業者,這個行為不只是為了滿足自己,也是為了參與非法競賽。

依山依薩也指出,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相關法案進行GRP階段,是為了在納入各方考量下,讓有關法案一旦生效後有效執行,避免出現U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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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罰款數額是教育交通使用者,特別是飆車族的最好方法,而有效的執法行動可遏止涉及摩多的交通意外。”

另一方面,依山依薩說,交通部將建議新建立的聯邦和州際道路增設摩多專用車道,並指該部已和地方政府發展部及各地方政府討論此事,並會在明年帶上國家實體規劃理事會(MPFN)會議中討論。

此外,依山依薩也宣布,交通部將在明年把警方和陸路交通局發出的罰單,整合在單一數據庫當中,以提高執法效果。

他指出,上述做法將簡化執法單位,針對交通違規扣分制(KEJARA)的執法。

“交通違規扣分制仍然生效,但我們會整合警方與陸路交通局的系統以提高其效率。”

“若一名交通用戶獲得警方或陸路交通局發出的傳單,系統可以快速記錄相關記錄,不必再靠人手輸入了。”

他也提到,在警方和陸路交通局發出的罰單獲得整合後,那些違反交通規則的公路使用者就能即時遭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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