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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曼大學校園選舉風波延燒 大學選委會求助高教部

(布城14日訊)拉曼理工大學校園選舉風波延燒,大學選舉委員會今早上門高教部,要求該部關註此課題。

拉曼理工大學選舉委員會主席張佩婷及選舉委員會顧問陳維鴻今早在馬來亞大學學生會副秘書長胡克華仁、大馬新學運聯盟代表顏子祥以及人民之聲協調員黃彥銘等人的陪同下呈交投訴信函給高教部以尋求該部對此事的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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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的學生領袖在記者會結束後喊出:學生萬歲等口號。(視頻:鍾曉儀拍攝)

張佩婷表示,雖然該校擁有校園選舉委員會,但委員會的存在僅為了舉辦校園選舉,而無權對任何的選舉條例進行建議或修正,其中一項即是若參與選舉的學生曾缺席一科考試或任何一科不及格即喪失參選資格。該會要求修改此條例,但不獲校方批準甚至揚言以誹謗法對付參與的學生。

在場的黃彥銘對於校方因此事而揚言對學生採取法律行動的舉措感到擔憂,並表示大學學府應是保護言論與學術自由的殿堂。

“大學之大就是因為它可以容忍異議者的聲音、容忍批評者的聲音,校方應做的是正式回應而非恐嚇或威脅的手段來打壓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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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針對學陣質疑校園選舉委員會與校方聯手在校園選舉中打壓學陣候選人,拉曼理工大學發文告回應指,拉曼理工大學每年在組建學生代表理事會(SRC)前,都會舉辦提名日和選舉日。

“基於遵照高等教育部的指示,校方決定讓今年的選舉程序,由學生代表來執行。”

文告指出,因此,學生成立了一個校園選舉委員會來處理今年的學生代表選舉。

文告指出,校園選舉委員會於今年4月11日和大學管理層會面,要求有彈性地更改候選人參選資格的規則。

“由於校方必須確保整個選舉過程能在公平及透明的前提下舉行,因此無法滿足對方的要求。”

內部網絡公布規則條例

“選舉的規則和條例已於今年4月5日在拉曼理工大學學生內部網絡上公布,供校園選舉委員會在處理提名和選舉過程中遵守。

文告說,今年的學生代表理事會選舉提名日落在4月10日,投票日定於4月18至19日。20名學生提交候選人提名,當中6名學生不符合規則和條例中規定的候選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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