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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殺僱主入獄23年 囚犯發奮考博士

(加影28日訊)當年年少氣盛,因一時沖動而錯手殺死僱主被判入獄23年。現年37歲的他在獄中並沒自暴自棄,反而自省後努力學習,每日在圖書館自習4至5小時,更有望在明年可完成工商管理博士學位。

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男子“亞历克斯”(化名),目前正在撰寫他的博士論文,而他的論文主題便是──“獄友的創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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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提到,亞历克斯已在服刑期間完成大馬教育文憑考試(SPM),並獲得文憑、學士和碩士學位。

他在加影監獄圖書館受訪時,細述了這些日子以來的學習過程;包括監獄部門對他的學習和目標提供了巨大的幫助和支持。

他披露,他正在為研究收集數據。雖然可在圖書館上網,但有些網站的瀏覽受限;但他會列出學習所需的內容,監獄官員很樂意提供幫助。

他坦言,他是在服刑期間萌生起重新學習的念頭。當時認識了一名參加SPM考試的犯人。如果對方能做到,他相信自己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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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朋友們都對我重新投入學習之心持懷疑的態度,並認為我在監獄內,就算有好文憑也沒用;但我想向他們證明,‘你們是錯的’。”

亞历克斯在完成監獄分配的日常任務後,每個早上9時開始在圖書館待上4至5個小時。晚上,他則閱讀日記並計劃第二天的學習。

他希望所犯的過錯可獲得原諒,畢竟每個人都會犯錯,應該獲第二次重生機會。

正尋求國家元首赦免

由於亞历克斯當年犯案時尚未成年,因此是交由雪州蘇丹(犯罪發生的州)發落及決定羈押期。

據2001年《兒童法令》規定,未成年人罪犯將被關押,並依照犯罪地等候統治者會議或州元首發落而不會被判處死刑,同時可向寬恕局申請縮短羈押期。這意味著,亞历克斯有資格向統治者申請酌情釋放。

亞历克斯不諱言,他正尋求國家元首赦免,希望自己的經历可成為其他人的警戒。

他聲稱,若能出獄,他想成為激勵講師,為年輕人提供動力,鼓勵他們學習並成為一個守法的人,因為他們不知道成為一名囚犯,永遠被標簽在身上是什麼感覺。

“眼見其他囚犯一個個刑滿出獄,自己似乎永遠被困在獄中時,確實會感到沮喪。”

最後,他想對走在法律邊緣的年輕人說:“請三思而後行。這種(入獄)經历將讓你崩潰。”

亞历克斯在筆記本上記錄每日的學習重點。(FMT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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