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炸雞入台灣 大馬人罰4千

(台北28日訊)一名大馬籍旅客昨天搭乘景成柬埔寨國際航空公司班機,從大馬入境桃機時,因攜帶重約160公克的2塊炸雞塊遭查獲,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3萬元新台幣(約4092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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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台北關今天表示,大馬籍的的旅客YULIANTI昨天下午3時,搭乘景成柬埔寨國際航空公司班機,從大馬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從6號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海關執勤關員攔查後,發現行李內夾帶炸雞塊,重約160公克,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處以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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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人員指出,這名旅客利用吸油紙巾包著2塊炸雞塊通關,因屬於雞肉製品,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遭裁罰。

 

海關也表示,連日來被裁罰的案件中,包括旅客攜帶各種形式的真空包裝肉製品、零嘴、鬆餅、機上所提供含有雞肉的“米漢堡”,呼籲千萬不要攜帶各種形式的肉品入境。

 

台北關指出,為了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已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同時在旅客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旅客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

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以經由7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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