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8日訊)一名母親昨日在網上控訴,指1歲女兒在托兒所疑遭不良對待,導致身上出現多處傷痕;布城警方今日發文告表示,警方已展開調查,但小傷者身上的傷痕是遭同齡的小朋友咬傷,並非遭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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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布城警區主任阿斯馬迪助理總監表示,咬傷小傷者的孩子父母雙方之前有與小傷者的父母尋求和解,並答應賠償,但至今仍未賠償。
阿斯馬迪發表文告指出,警方是於1月5日晚上10時26分接獲投報,一名女子報案指女兒在送往布城一家托兒所後,身上出現幾處咬痕。
家長答應賠償未履行
警方隨後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31(1)(a)條文展開調查,並且將小傷者送往布城醫院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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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醫護人員的檢查後證實,小傷者的傷口是同齡的小孩造成,警方已向福利部核實,托兒所持有合法執照,不是非法經營。”
他透露,起初雙方家長已達成共識,咬傷小傷者的孩子家長也答應賠償,但至今雙方還未解決。
警方呼籲民眾不要隨意對網上傳播的消息做隨意揣測,因為這會幹擾警方的調查工作。
根據國文報《Kosmo!》報導,小傷者的母親昨日在臉書上發文,指1歲女兒被送往托兒所的第三天,身上出現多處傷痕。她立即向托兒所了解情況並查看監控,發現女兒在沒有大人看管的情況下,與數名小孩關在一間房,結果女兒遭另一名小孩咬傷及捏傷,至今仍有陰影,無法安眠,令她十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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