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執法員控給假供詞 4000元保外

(馬六甲26日訊)野新市議會執法人員日前被反貪污委員會傳召上庭,為警員涉嫌貪污案供證時,涉嫌提供假供詞,今日被押往甲州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哈達菲(43歲)被指於今年1月18日,下午2時40分至3時30分,在愛極樂地庭,被反貪會傳召為警員涉貪案件供證時,提供不實供詞,此舉已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7(2)條文。

Advertisement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反貪會副檢察司拿督萬沙哈魯丁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萬。被告代表律師是阿茲魯祖基菲裡。伊莉莎白巴也萬最後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同時,諭令被告每個月到反貪會報到,法庭擇定2月10日過堂此案。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