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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1月1日落實 含糖飲料稅再展延

(吉隆坡30日訊)大馬關稅局官網發佈公告,宣佈展延對本地製造和進口的含糖飲料產品執行國內稅(Duti Eksais)。含糖飲料徵稅原定明年1月1日落實。

“本應於2023年1月1日生效的對本地製造和進口的混合式含糖飲料產品徵收國內稅的措施,將展延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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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的稅制,凡在本地工廠生產或從國外進口大馬的飲料,每100克飲料含有超過33.3克糖份,就會被徵收47仙國內稅,或對進口產品的從價稅(Ad Valorem)徵收10%的關稅,受影嚮產品包括2合1及3合1的含糖飲料。

據報道,調高含糖飲料稅率原本打算在今年4月1日落實,後延至11月,而在廠商要求下再次推遲到明年1月1日,如今三度展延。

馬來西亞中小企業公會總會長陳芳心表示,無論落實或不落實,希望政府可以給出明確的答案,包括政策落實的確切日期。

他說,新政府上台後一直未針對這項稅務政策是否落實公佈最新進展,導致相關企業商家感到緊張並不斷追問當局,直至今日大馬關稅局才作出最新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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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YES或NO,希望政府儘早確定,像現在情況一直不明朗,也不懂什麼時候會起價(抽稅)。”

另一方面,針對聘請5人以下的僱主需遵守1500令吉最低薪金制的政策,人力資源部已宣佈展延至2023年7月1日,對此,陳芳心表示,目前領取1200令吉月薪的小公司員工,可能會為了更高薪資而“跳槽”,從而也無法解決小公司人手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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