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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餐被拒踢妻打3女兒 家暴夫被捕

(馬六甲7日訊)就因為妻子拒絕一起吃晚餐,40歲男子一怒之下先對妻子踢了一腳,再遷怒於3女兒,掌刮其中一名女兒,再踩踏另外2女兒的頭,結果妻子及孩子大義滅親,報警捉動粗者。

這起父親毆打及踩踏3名女兒事件,是於上週發生在野新縣的萬里茂。40歲的嫌犯在妻子隔天向警方報案後,已於2月26日遭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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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新警區主任阿末嘉米爾說,事發當天大約晚上10時,嫌犯回到家,提議妻子與他一起外出晚餐,唯妻子拒絕了丈夫的提議,因為丈夫當時已有醉意。

他披露,該名丈夫被妻子拒絕後,突然朝妻子踢了一腳,妻子馬上跑到3名年齡分別為12、14及16歲的女兒的房間。

他說,嫌犯當時做出不雅動作,然後掌刮其中一名女兒,再踩踏另外2女兒的頭。妻子阻止不果,趕緊跑到附近娘家求助。

阿末嘉米爾指出,案件的所有受害者已向警方報案,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5(a)條文,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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