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內長:方便事務處理 掌握國語是國民義務

(布城4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今日說,掌握好國語是國民的義務,這是不能妥協的,也是為了方便事務的處理。

他是針對之前一名女子在社媒控訴申請護照時,因不懂馬來文而遭官員刁難的課題回應說,聯邦憲法規定,馬來文是官方語文,惟國民可自由學習和使用其他語文的權力。

Advertisement

他強調,學好國語是不能被妥協的。“若是馬來語優先的話,我們就學習國語,但無阻你掌握其他的語言。”

他今日在出席內政部月度集會和昌明大馬一週年慶後說,上述問題的發生是因為申請者引起官員的懷疑,因此前曾發生十五、六歲少年樣貌跟家人不像,之後才被發現對方用假身份證。當局之後取消其證件,並要求按照憲法15A養子的條款來重新申請。

他解釋,內政部研究團隊針對公民權課題進行調查也發現,掌握語言也是一些先進國家批准公民權的條件,包括新加坡和英國;如果不懂當地語言,表示沒有資格提呈公民權的申請。

一名自稱自小在新加坡接受教育的大馬女子,日前指在新山城市轉型中心(UTC Johor)為女兒更新護照時,由於不懂馬來文而遭到官員不禮貌對待。柔佛州移民局局長峇哈魯丁過後解釋,系列的提問是為了進行盡職調查,以防止欺詐。

ADVERTISEMENT

賽夫丁說,如果這樣的事件發生,他希望父母可以理解國民的義務是要學習和掌握好國語。

“這並不需要成為一個問題,以致把某個政府機構描述成單是因為語言條件而複雜化旅行證件的更新,不應這樣看待。”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