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不滿沒買到香煙 男子致傷妻兒監9年

(馬六甲7日訊)只因妻子沒買到香煙就勃然大怒,37歲男子被控於今年10月期間以煙蒂灼傷妻子,並對妻兒拳打腳踢,嚴重致傷他人,今日分別在甲州地庭及推事庭共面對4項控狀,他認罪不諱,被判坐牢9年。

被告羅尼阿布漢(37歲)在地庭面控時,被指於今年10月17日介於早上7時至11時,在丹絨吉靈,蓄意致傷38歲妻子,即以煙蒂灼傷及毆打對方,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

Advertisement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被告於推事庭面對3項控狀時,控狀皆指被告於今年10月17日,介於早上7時至11時,於丹絨吉靈,分別對38歲妻子及2名分別12及13歲的孩子拳打腳踢,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及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莫哈末納茲霖提控,地庭法官是莫沙比利;推事則是莎達森赫。

ADVERTISEMENT

莎達森赫針對被告3項控狀,判被告每項控狀坐牢2年。另外,莫沙比利則判被告坐牢3年。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