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6日訊)一名28歲男子因不滿前女友拒絕復合,竟縱火焚燒前女友的汽車和摩多。
這起案件是於本月14日凌晨12時15分,發生在38歲女事主的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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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加末副警區主任黃信傑指出,案發時女事主不在家,她20歲的女兒發現停在家前的第二國產車邁薇汽車和鈴木摩多冒出火光和濃煙。
他表示,出於對人身安全的擔憂,受害者在幾分鐘後向昔市警局報案,以要求採取進一步行動。昔加末警區總部巡邏車隊警員,根據情報在不到一小時後,在昔加末萬達花園一帶逮捕了一名28歲的男子。
他今天向媒體表示,嫌犯的初步尿液測試,顯示對違禁物質呈陰性反應。
他說,受害者邁薇汽車後排座椅、車門、輪胎、右後保險槓被燒燬,而鈴木摩多的座椅、座套和儀表也被燒燬。受害者在這事件中,損失約1萬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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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嫌犯聲稱本身是因受害者不想繼續保持關係,因此展開報復行動。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35條文(蓄意縱火)調查,並獲昔加末推事批准從本月14日至17日,扣留嫌犯4天以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