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聲稱,不論是證人或被告,反貪會官員在向他們錄取口供時,都會給予他們機會說明細節,包括當年就一馬公司(1MDB)案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錄取口供時,後者同樣被給予機會提供更多資訊。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妻子。
她否認反貪會僅要求納吉辨認相關檔案,而沒就相關的檔案向納吉提問。
辯方律師旺阿茲萬在交叉盤問諾艾達時,向後者出示兩份志期2012年8月10日的決議,分別是有關擬議收購Mastika Lagenda有限公司發電廠的1MDB會議記錄及特別贖回權的優先股股東書面決議。
她供稱,反貪會官員在向納吉錄取口供時,有向納吉提出檔案的相關問題。當向納吉出示檔案時,他們要求納吉就相關檔案作出全面說明,包括檔案中提及的事項及改採取的行動。
“我們(向納吉)提出問題,並以敘述的方式記錄,無論是證人或被告都有機會說明細節。”
諾艾達不同意旺阿茲萬所主張的,即反貪會不曾就上述檔案提及的事項,告訴納吉可面對的指控。
不過她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反貪會沒具體向納吉說明上述檔案如何在反貪會法令下構成指控。
諾艾達此前供稱,反貪會在調查此案期間,並沒限制納吉的口供,納吉可提供更多的資訊,但後者沒這麼做。
她聲稱,納吉當年就此案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並沒透露他在2010年1月於沙地阿拉伯與時任沙地國王阿都拉會面時,隨團的還包括前外交部長拿督斯里阿尼法、前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賈米爾及前大馬駐沙地大使賽奧瑪。
辯方此前多次主張,納吉在大馬銀行開設個人戶頭是為接收沙地王室的捐款。
諾艾達說,納吉在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只是提及與國王阿都拉會面以及捐款事宜。
1MDB能源在香港開戶頭 諾艾達認同不是納吉指示
與此同時,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所主張的,即1MDB旗下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EL)在設於香港的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並非由納吉下達指示。
她說,據志期2012年5月2日的董事傳閱決議,1MEL在上述銀行開設戶頭是由1MDB時任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所簽署。
她也同意,即根據調查,開設上述銀行戶頭的事務是由1MDB時任法律顧問呂愛霜及1MDB時任財務執行董事倪崇興(譯音)處理。
第9名控方證人沙魯爾此前供證時提到,在該公司董事會不知情下,1MEL在2014年9月期間,分別將2億2333萬3000美元及4億5798萬4607美元匯至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簡稱Aabar),事後才意識到這是冒牌公司。
他也說,1MDB和Aabar的聯營計劃是在首相辦公室指示下及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的批准下完成的,他並不瞭解有關的聯營項目。
他是在涉及Aabar和1MDB醜聞爆發後,才發現Aabar有真假公司,兩者的差異是位於英屬維京群島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稱,多了“有限公司”(Limited)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