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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魚中毒事件】 迄今沒獲召錄供 家屬失望索報告被拒

(居鑾2日訊)雞腿魚中毒事件發生至今逾3個月,但當局迄今未能提供調查報告,家屬對此感到失望,他們聲稱,曾通過律師向有關當局索取毒理學報告,但被拒絕。

死者的女兒黃愛莉今午在兄弟和一眾親屬,以及人權律師西蒂卡欣和代表律師吳恆旭的陪同下,在住家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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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愛莉說,除了她的父母,巴羅和占美地區還有5人購買了雞腿魚,但居鑾衛生局卻遲至死亡事件發生後近一個月才開始展開調查行動。

鑾衛局事發近月才調查

她透露,她於4月18日向警方報案,但至今仍無任何調查人員找她錄取口供。

她說,她表示對調查進展緩慢感到非常失望的報導於5月6日發布後,居鑾衛生局曾於5月8日發布聲明回應,表示將聯系家屬進一步解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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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5月15日和他們會面,但令人感到失望的是,他們說無法提供預計調查報告何時完成的時間。”

她認為,任何任務都應該有一個預計完成的時間指標,而事件的複雜程度不應成為借口。

“如果是這樣,那就意味著需要更多的資源或努力來結案,才能遏制類似的中毒事件發生。”

她透露,自己已在當局的頁面上留下了評論,表達遺憾,獲得當局回應承諾提供調查進展,但至今仍然沒有任何消息。

她說,他們也曾通過律師向有關當局索取毒理學報告,但被拒絕,理由是必須得到州法律顧問的批準。

“我們主動要求對我母親進行屍檢,但關於得知她死亡事實的權利卻被剝奪了,到底為什麼?”

她坦言,今天是哀悼期的第100天,意味著他們哀悼期的結束,但這並沒有讓他們沉痛的心和傷口愈合。傷口縱使可以愈合,但父母的沉冤待雪,那條深深烙印在他們胸口的傷疤,將永遠伴隨著他們。

據報道,占美一對夫婦黃傳新(84歲)和林秀莞(83歲)於今年3月25日,向當地一名流動魚販購買了雞腿魚,他們食用後出現中毒症狀,其中林秀莞不幸於當天去世,黃傳新則在居鑾中央醫院接受15天的治療後,在一切好轉的情況下,突於4月8日突然離世。

黃氏家人舉起橫幅,控訴無良魚販,希望當局嚴懲銷售雞腿魚的活動。

張掛橫幅提5訴求

黃愛莉與親屬們今日也在住家前張掛橫幅,控訴無良魚販,希望當局嚴懲銷售雞腿魚的活動,同時提出五大訴求:

(一)希望居鑾衛生局能夠盡快完成調查報告,如果報告已呈交檢察署,他們呼籲提控那些違反大馬漁業發展局法令(Akta LKIM)、Peraturan Pemasaran第23條和1983年食品法令第281條文的人。

(二)希望政府能夠加強相關法律的執行力度,防止悲劇發生,保護生命。

(三)政府應提高對公眾有關食用河豚魚風險的教育工作,讓人們有更好的認知。

(四)政府應該採用許多國家的許可要求做法來銷售、準備和烹飪河豚魚。

(五)盡管政府官員聲明法律足夠,但政府沒有對魚販採取行動,他們對此表示失望,並將會通過律師對於造成其父母、祖父母死亡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黃愛莉(前中)在其哥哥、弟弟和一眾親屬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前左起為黃昆華、黃昆山、黃昆興、黃昆龍、黃昆明和黃坤萬。

黃氏家人舉起橫幅,控訴無良魚販,希望當局嚴懲銷售雞腿魚的活動。

黃愛莉(右一)與吳恆旭(左起)和西蒂卡欣洽談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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