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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珠寶案】警方政府沒義務賠償 高庭駁訴第三方申請

(吉隆坡29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被起訴丟失1457萬美元(約6740萬令吉)珠寶的案件中,申請將警方和政府列為訴訟的第三方,高庭今日已駁回有關申請。

高庭法官王志權在判決中表示,警方和政府並沒有責任賠償羅斯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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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羅斯瑪可針對警方對於珠寶採取的行動,當中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提起單獨的民事訴訟。

羅斯瑪將上訴

羅斯瑪的代表律師莫哈末雷扎拉欣說,高庭不允許他們申請將警方和政府作為第三方加入訴訟,因為警方和政府不是共同侵權人,對羅斯瑪沒有賠償義務。

他向媒體指出,無論如何,他的律師團隊將針對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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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今日的庭審中,原告世皇貿易SAL公司由代表律師維諾塔尼代表出庭,而高級聯邦律師沙菲克則代表警方和政府出庭。

相關訴訟將於2025年6月2日至6月6日,進行全面審理。

據悉,訴訟案件中的被告可以申請插入不屬於主訴的第三方,以索取原告要求的分擔、賠償或任何措施。

黎巴嫩珠寶商世皇貿易SAL公司於2023年3月29日,向羅斯瑪提出訴訟,追討43件總值1457萬美元(約6740萬令吉)珠寶。

該公司指控羅斯瑪在撒謊,因後者聲稱代理人寄給她的44件珠寶,包括鑽石項鏈、耳環、戒指、手鐲和頭飾,皆因違反《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而被大馬政府和警方扣押。

該公司表示,這44件珠寶中只有一件被警方扣押,其餘43件不在當局的監管之下,當珠寶丟失後,羅斯瑪將責任轉嫁給了大馬政府。

羅斯瑪在早前的辯護中聲稱,如果相關的珠寶丟失,那警方和政府應該對損失負責,強調珠寶在所有關鍵時刻都由警方和政府保管,她申請將警方和政府納入第三方,要求當局分擔部分由該珠寶公司尋求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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