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副刊

【全職媽媽下】黃敏慧不當律師當歸家娘是選擇不是犧牲

特約報導\劉忠萬([email protected])  圖片\受訪者提供

曾是一名律師的黃敏慧在兩年前決定當全職太太之前,她只和丈夫商量,不敢告訴父母,怕他們覺得養了個沒出息的女兒,她在填表格申請理髮店會員的時候,在填職業一欄猶豫了,怕他們會看不起自己。在她想要全職照顧自己小孩的時候,多少人勸她把孩子交給保姆照顧;在佳節聚會的時候,她經歷了多少人態度的轉變和潑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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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會把自己的標準套在別人身上。以前的社會認為婦女應以照顧家庭為重,所以外出工作的女人會被視為不守婦道。現在社會認為女子當自強,當了媽媽也不該辭去工作,所以留在家裡專心當媽媽的人會被責以「浪費了苦讀多年的學歷」之類的酸言酸語。

黃敏慧原本是一名律師,在兩年前辭去工作當家庭主婦,目前育有一個四歲的兒子和一個兩歲的女兒。其實在她懷第一胎的時候,便已和老公考慮當全職太太的可能性。所以這個安排是夫妻倆花了將近三年才做的共同決定,期間經歷過非常大的掙扎。

“對我來說,當全職媽媽是選擇,而不是犧牲。而我老公也全力支持我,贊同這樣的分工對家庭比較好。”

在兒子出世之後,剛好遇上新冠疫情。那時候居家上班,可以有多一些的時間陪伴剛出生的孩子,她覺得蠻幸運的。但也因為工非常忙碌,包括病假和年假都需要工作,所以她在職期間把孩子交給婆家帶,早上送到婆家,傍晚接回家照顧。她坦言有一段時間是蠻開心的,感覺把小孩子送走後,輕鬆多了。包括MCO結束後,感覺回到辦公室就是自由的開始──律師的工作再怎麼996都沒有比照顧小孩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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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後來她發現,孩子慢慢出現標準混亂的現象。在婆婆家,哭泣即有水果吃,在家,哭得多悽慘卻什麼都沒有得到。小孩對標準不一致的反應是很直接的,一來,他會不喜歡嚴厲的一方,因為他有選擇;二來,他會用更大的情緒和更強硬的方式,表達他的抗議和訴求。無論怎麼做,都是兩敗俱傷的歸零遊戲。

黃敏慧決定當全職媽媽,丈夫是她最堅定的精神支柱。

親友都不諒解

“我不可能要求家婆跟從我們的標準,一來,這不是她的責任;二來,要她符合我們所要求的所有標準,也實在是強人所難。我不想為難老人家,他們已經很辛苦了。所以思前想後很久後,我決定辭職回家專心帶小孩。”黃敏慧說。

但是她的決定無法獲得家人朋友的支持。其中取得最多的反應是高學歷的她當歸家娘是浪費她的才學,加上她又是在知名律所工作,前程錦繡。很多人不理解她何以犧牲明亮的事業換取吃力不太好的育兒人生。

當中也包括她的家人,那最令她難過,有者還熱心給她推薦保姆。

“我知道他們是為我好,覺得辭職在家帶孩子太辛苦,都想勸退我,這無形中造成了我巨大的壓力和非常非常的傷心。我的選擇連家人也不支持,感覺這決定似乎會令他們丟臉,甚至對父母的不孝。”家人的反應令當時的黃敏慧有點自責和難受。

在育兒上,黃敏慧面對很多挫敗和無助,因為它不像一門學科,可以很系統性的在學習完畢後照板煮碗的應用。

夫妻共同承擔家庭分工

在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觀點上,黃敏慧自有其見解。她認為,普遍上女人主內會做得比男人好,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樣的,女人普遍上比男人細膩、比較感性、比較敏感於身邊發生的事、比較有同理心、能一心多用。

“我覺得這個是男女的不一樣,就像女人天生可以懷孕生小孩,可以哺乳孩子,那個母愛的能力和天性是比男人更適合照顧家庭的。當然家務事可以共同分擔,只是媽媽是家裡的‘經理’,負責安排和調配。”

很多人會認為“男主外,女主內”是個男女不平等的事情,黃敏慧曾經也這麼覺得,心想“為什麼犧牲的是我”。後來她發現,會有這樣的想法,其實是因為自己還沒有把婚姻家庭看成是夫妻倆共同的事。

“當我調整了心態過後,就明白在組織家庭這件事情上,夫妻有責任共同把這件事情做好。”

黃敏慧認為,夫妻同在一條船上,所以家務和孩子的陪伴是雙方共同承擔的責任。

瑣碎事一籮籮情商要高

當全職媽媽綜合能力要很強,每天被一堆的家務事和孩子包圍,情商要很高。她在剛剛居家顧娃的時候,幾乎天天在崩潰的邊緣。這是一份苦差事,吃力又不討好,忙碌和疲憊也令她常常大暴走,成了一個情緒不穩定的人。

“要忙的事情特別多,真的很累很累。我記得孩子更小的時候,連好好上個廁所的時間都沒有。由於過度的緊張和累,脾氣也變得越來越不好。”她語帶無奈的說。

每次堆積了一整天的累,加上被孩子氣得血壓飆高,黃敏慧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快要爆掉的氣球,這時候,老公回到家,任何一件小事小摩擦,都會引爆這顆氣球。過後,她自是感覺很愧疚,但是又覺得很無奈,“因為控制不了自己。”

在經過時間的磨練,以及參與一些家庭輔導課程,她漸漸地改善了脾氣,在面對家庭時可以更游刃自如。

一個人太累需要支援團

在育兒上,黃敏慧面對很多挫敗和無助,因為它不像一門學科,可以系統性的在學習完畢後照板煮碗,現實裡每個小孩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同,需要因勢利導以不同的方式處理。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媽媽需要尋找資源和支援。我自己是看了很多育兒的書,也參加育兒講座和課程。除了在知識上幫助自己做得更好,我也有支援團隊和輔導員在背後支撐着我。”

她的支援團不是什麼很大的團體,就是兩三個媽媽在有事的時候可以互相請教,彼此扶持。她的輔導員是一名孩子都已長大了的媽媽,在她剛開始居家顧娃什麼都不會的時候,這個媽媽指點了黃敏慧很多。

“所以媽媽們一定不要躲在自己的山洞裡,要找人幫忙,就算是聆聽你的心情也好。”

黃敏慧偶爾會錄製播客節目,在線上分享媽媽經。

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身份

黃敏慧當年好不容易擠進馬大法律系,順利畢業後也獲大馬前五大律師所之一的公司錄取,她也曾一度覺得辭職回家非常可惜。

法律工作日新月異,律法也一直在修改或變更,所以律師是不能當兼職或是以自由業(freelance)形式工作,因為需要律所幫忙申請律師執照。辭職之後,黃敏慧須向律師公會(Bar Council)提交申請,停止她的所有服務和工作。

“嚴格來說,我再也不是一名律師。律師是不能做freelance的,就連我在提交這份申請的時候,櫃檯人員還認真問我是不是想好了,可見得做這個決定對我的職業帶來的影響有多大。”雖然覺得可惜,但黃敏慧也毅然決然的選擇放棄。

當指路明燈分享育兒經

自己經歷了當媽媽的不容易,31歲的黃敏慧發現一個人在20至40歲時,是非常重要也最容易迷茫的時候。

“我們在這段時間離開父母,為我們的未來作出很多重要的決定:決定讀什麼科系,做什麼工、結婚、生孩子。這段時間當我們還是個孩子時,轉眼間就變成了有孩子的孩子。沒有人天生就什麼都會的。

“有時候我們真的很無奈,有時候我們很無助,多希望有個人告訴我們該怎麼做。我也是跌跌撞撞走了過來,我很常會想,要是有人早些告訴我怎麼做,那該多好,我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

此念一起,她於2022年決定把自己生活裡的筆記,發在臉書專頁上與人分享,讓“鄭太筆記”可以成為別人的指路明燈。如今,她的頁面累積了上千名粉絲,並持續成長當中。她通過博客分享,跟素昧平生的媽媽們分享育兒經,也開始認識很多新的朋友和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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