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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檔只允10尺宽路肩擺賣 阻交通罰500令吉

(大山腳12日訊)水果季節已來臨,售賣季節性水果的小販,受促向威省市政廳申請臨時准證,否則若被執法人員查獲,將被罰款500令吉。

威省市議員陳潤輝和黃毓翔今日召開記者會說,他們接獲不少民眾投訴,指一些水果檔口擺賣的地點不合適,引起交通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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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潤輝說,所有水果檔口只允许在至少10尺宽的路肩擺賣,以免民眾停車購買水果時,引發交通阻塞。

“威省市政廳在威省規劃了36個地點,共99個檔口供小販申請擺賣季節性水果,但是至今市政廳只接獲10項准證申請,全部都獲批,即威北1個、威中4個及威南5個。”

他說,另有21項季節性水果臨時准證的申請,是在上述36個地點以外,但官員視察後發現地點合適,也一樣發出了批准。

他說,99個檔口的擺賣地點,分別是威北19個、威中47個,及威南33個。季節性水果包括榴槤、山竹、甜不辣、波羅蜜、泠剎(langsat)、龍貢果(dokong)及杜古(du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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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省市政廳至今共發出34張通知書及9張罰單給違規擺賣的水果販。威省共有68個季節性水果檔,其中31個合法,37個不合法。

一些水果販直接把車子開到人潮多的地方搭棚擺賣已違法。

黃毓翔則說,很多售賣季節性水果的小販,都沒有申請臨時准證,他們大多是駕著車子到巴剎、油站、學校或銀行前面擺賣,引發交通擁擠問題。

“有些人是直接把車子開到這些地方,打開後車廂或擺放一兩張桌子,就在那里賣水果,賣完就走,這是不合法的。若被執法人員逮獲,將接獲500令吉的罰單。”

他說,申請季節性水果臨時准證的費用不高,申請者只需繳交250令吉抵押金(可退還)、120令吉遮棚費(一次性)、每月15令吉的小販准證費及每月150令吉的清潔費。

他補充,獲批的准證期限最短是3個月,最長6個月。有意申請季節性水果臨時准證的小販,可以登入威省市政廳網站:http://speedbiz.mbsp.gov.my/申請。新用戶必須先在該網站進行登記,之後點擊 “准證種類”(Jenis Permit),點選季節性水果准證(Permit Buah-buahan Bermusim)的選項,再填寫資料。

一旦申請獲批,申請者可直接在線上付款,然後自行打印有關准證便可。

陳潤輝和黃毓翔吁請小販申請季節性水果臨時准證,以免遭執法人員取締。

威省市政廳的小販中心及公共巴剎有多個攤格供申請,有意申請的小販可於7月29日(週二)及30日(週三),早上9時30分至11時,到大山腳柏迪路的市政廳分局樓下面試。

黃毓翔指出,威中的2座小販中心有3個小販空檔;威中6座小販中心有6個小販空檔;威南的1座小販中心則有2個小販空檔待補。

至於公共巴剎,威北3間巴剎有9個小販空檔;威中3間巴剎有28個小販空檔;威南3間巴剎則有19個小販空檔。

有關面試詳情,請登入威省市政廳網站http://www.mbsp.gov.my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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