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娛樂

梅艷芳胞兄入稟索賠工傷 被判敗訴須付2.8萬訟費

(香港訊)已故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啓明去年3月稱因工傷住院,一度昏迷,留醫12日後出院。他去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餐廳支付從去年3月至今,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等。2日發布書面判詞,裁定事件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下令梅啓明需向餐廳支付4.7萬(約2.8萬令吉)訟費。

▲▼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去年3月在餐廳工作期間,在廚房蒸飯時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聲稱肩頭撞地,不醒人事。

Advertisement

梅啓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一間餐廳工作期間,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出院後他入稟區域法院,投訴廚房的工作空間十分狹窄,指出他當時穿著具有防滑功能的安全鞋,亦沒有人撞到他,但突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令左胸口有瘀傷,要求餐廳支付由去年3月至今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

▲▼梅啟明稱當日於廚房內工作時跌倒受傷,入稟向僱主申索賠償。

ADVERTISEMENT

▲▼警方到醫院調查。

醫療報告指梅啓明當日被發現失去知覺和上肢間歇抽搐,頭部沒有受傷,不太可能與他聲稱的意外有關,而梅啓明亦患有頸椎退變癥,已有頸痛延伸至左上肢及頸椎退變癥的病史,跌倒相當可能加重其頸椎的傷勢。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汪祖燿頒下書面判詞,裁定事件相當有可能是梅啓明本身的病患引致,亦未能證明是因工受傷,拒絕並撤銷索賠申請,下令梅啓明向餐廳支付約4萬7000元訟費。

法官汪祖燿頒下書面判詞,裁定事件相當有可能是梅啓明本身的病患引致,亦未能證明是因工受傷,拒絕並撤銷索賠申請
法官裁定可能是梅啓明本身的病患引致,亦未能證明是因工受傷,拒絕並撤銷索賠申請。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