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醫

擴大配對範圍 縮短等候時間 跨境器捐病人見曙光

文:張淑媚、陳真紀《明報》

(香港訊)去年底,香港完成首宗來自中國的器官移植手術,為患急性心衰竭女嬰芷希移植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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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兩地就設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討論得如火如荼。

不過,不少人對中國器官來源、跨境捐贈執行細節等有不少疑慮。

香港器官輪候名冊長期大排長龍,若兩地建立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當地病人成功配對的機率會否改變?哪類病人最有可能受惠?

根據醫管局截至今年3月底數據,香港有逾2900人正輪候器官移植,當中以輪候腎臟移植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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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醫管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有2451名病人輪候移植腎臟,但去年僅得45個遺體及11個活體腎臟捐出,近5年來最少,病人平均輪候時間為56.8個月。

3類人難配對合適器官

“為何要跨境器官移植?願意捐器官的人數少,全世界都是這樣,而且輪候隊伍當中,有些病人尤其難覓得合適器官。”

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創會主席、腎病科專科醫生何繼良表示,有3類病人較難配對合適器官,透過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希望可縮短他們的等候時間。

兒童:器官移植需配對受贈者與捐贈者的血型、人類白血球組織抗原(HLA)、器官大小等,以提升移植後存活率;而對於兒童患者而言,“成人捐贈的器官,就算血型、組織抗原吻合,但(器官)太大,也不適合小朋友。”

單一地區配對成功率低

高HLA抗體、移植排斥風險較高的人:移植前,病人必須接受HLA檢測,如果受贈者與捐贈者的HLA吻合度越高,移植器官後出現排斥反應的機率就越低。但一些曾多次輸血、懷孕或接受過器官移植的病人,他們體內或有較高的HLA抗體,較容易對捐贈者器官出現排斥反應,因而在配對器官時難度較高。

病情危急病人:如果沒有器官移植就會很快死亡,例如是急性心衰竭或急性肝衰竭患者。

以肝臟為例,港大外科臨床教授、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陳智仁指出,醫學上沒有一種有效外置機器可以維持肝臟功能,肝衰竭病人只得換肝一條路。當B型肝炎患者面臨急性肝衰竭,有的可能危急到只剩下1星期黃金治療時間,“若錯過了,出現自身器官衰竭或感染,移植成功率大大降低。”

而肝癌患者病情亦會隨時惡化,導致不符合肝臟移植資格,最終被剔除出輪候名單。所以對這些患者而言,器官移植是刻不容緩。

何繼良指出,受制於單一地區的人捐贈器官,配對成功機率就會低很多;如果能夠增加pool size,越多地方加入這個pool,pool size越大,能夠配對這些特別需求(的器官)就會越多。

器官有“保用限期”,從捐贈者體內取出器官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及運輸,很容易超過保用限期。

個案需由移植委會審批

香港器官輪候名冊大排長龍,會有多出器官捐予內地嗎?翻查資料,過去香港曾試過將器官捐贈予其他地區。

何繼良舉例指出,(2010年)香港瑪嘉烈醫院有個AB血型的肝,因只可以給AB血型的人,香港沒有人適合,那時捐予台灣高雄長庾紀念醫院;另一次發生在2016年,同樣是將AB血型的肝臟捐予高雄長庾紀念醫院。而在1999年,香港亦曾接受高雄長庚紀念醫院捐贈的肝臟,拯救一名的士司機。

何繼良表示,因現時未有正式機制讓香港與境外醫療機構分享遺體捐贈器官,每次出現有關個案,都需由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按情況審批,比如個案有無牽涉器官買賣。每次召集委員開會、安排運輸、處理器官過境等都需一定時間,“器官移植有黃金時間,肝、肺、心等不可以等太久,如果有恆常機制,所有程序很清晰,就可以盡快安排。”

腎病科專科
何繼良醫生

機制最困難獲市民理解

陳智仁表示,器官有“保用限期”,從捐贈者體內取出器官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及運輸,很容易超過保用限期,如從偏遠地區運送來的器官,質素可能已經變差,移植後或無法運作。

以肝臟為例,從離開人體,即是將血液供應切斷那一刻,肝臟就處於缺血狀態,肝細胞開始受損,最多只能存活6小時,“超過6小時,肝細胞受損程度太嚴重,就算重新供血,肝細胞有可能未能恢復,未必百分百改善肝功能。”

基於以上情況考慮,器官交換局限於大灣區或華南地區比較實際可行。

何繼良則認為,整個機制最困難是獲得市民理解和支持,他建議,要清晰制訂器官分配制度,如計分方法、執行方法等,並增加透明度,加入不同界別人士監察;除了醫生和移植相關組織,還可包括非政府組織和獨立人士如律師、專業人士等。“整個制度涵蓋不同界別的人,就不會出現黑市運作,可減少市民的擔心。”

去年4個月大女嬰芷希成功換心。

肝臟移植中心總監
陳智仁

心臟死亡捐贈者

多一層醫療程序

器官捐贈者大致分兩類,一類是腦幹死亡捐贈,第二類是心臟死亡捐贈。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陳智仁表示,每個地方都有不同接受器官捐贈者的準則,香港接受腦幹死亡捐贈器官,而內地及歐洲多個國家,均接受腦幹死亡或心臟死亡的器官捐贈。

腦死可立即安排捐獻手術

醫學上,腦幹死亡只代表腦部中央系統失去功能,但其他器官包括心臟仍可正常運作,當家屬同意捐贈器官,就可立即安排捐獻手術。

而心臟死亡的捐贈者,醫學上就需要捐贈前做多一點醫療程序,當心臟開始停頓時,要利用機器及藥物維持血壓,保持血液有足夠的含氧量供應其他器官,以確保移植後器官能繼續正常運作。

腦幹死亡以各項客觀指標判斷,當醫生確認捐贈者死亡,並得到家屬同意,便可立即安排移植手術。

歐洲跨境器官分配按病人急切程度分配

歐洲早已實行跨境器官分配。

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創會主席何繼良指出,歐洲主要有3個組織處理跨境器官分配,當中最大是South Alliance for Transplants,由法國、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士組成,捷克以觀察員(observer)身分加入,涵蓋2億人。

其次為Eurotransplant,成員國有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德國、匈牙利、盧森堡、荷蘭和斯洛文尼亞,約涵蓋1.37億人。Scandiatransplant由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瑞典和愛沙尼亞組成,涵蓋約3000萬人。

組織同時與17國簽協議

以Eurotransplant為例,去年處理6454宗遺體器官移植個案。截至去年底,有13,276人輪候器官移植。Eurotransplant在成員國設立多個24小時移植中心,全天候待命;組織會按病人急切程度來排序,並由中央系統以演算法制訂器官配對名單。

器官分配分為3層:

第一層:成員國內最急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

第二層:捐贈者所屬國家內的病人

第三層:成員國內其他病人

另外,組織同時與17個國家簽訂協議,如果成員國內沒有適合的病人,就會將器官移送至協議國。

當有器官捐出,組織就會聯絡名單上首名和次名病人所屬的移植中心,當配對成功,捐贈者所在的醫院和移植中心就會聯繫,同時着手安排器官運送,如涉及跨境器官移植,或會經直升機或飛機運送。

近半器官來自其他國家

去年Eurotransplant有21.6%器官編配予非捐贈者所屬國家的病人,組織網頁指出,跨境器官移植主要針對有特殊需要的病人,包括兒童、急性器官衰竭、病情複雜等,這些個案中近半器官都來自其他國家,以兒科病人為例,47.3%受贈者器官來自其他國家。

8大Q&A拆解

捐贈年齡意願條件

據醫院管理局記錄,香港每天有超過2000名病人等待器官移植,而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同時亦引來關注。

香港政府表示,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的取消登記數字有不尋常情況,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共有5,785個取消登記的申請,遠較過去數字為高。

綜合衛生署和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資料,以下是民眾對器官捐贈的8大常見疑問,當中包括捐贈年齡及條件等。

Q1/器官捐贈的流程是怎樣?

1/以“腦死亡”作為醫學上捐贈器官的準則

2/醫療團隊會評估離世者是否適合捐贈遺體器官

3/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與家屬溝通,給予關懷和輔導。

4/醫療團隊評估並維持腦死者器官功能

5/從以下途徑,確認離世者生前是否已表達捐贈器官的意願:

◆查閱“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電腦系統

◆查閱一簽署的器官捐贈證

◆向家屬查詢

6/取得病人家屬同意器官捐贈

7/進行相關檢查及配對,以確定適合捐贈的器官

8/安排器官/組織摘取及移植

9/遺體被送回病房

10/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會陪伴家屬與捐贈亡者善別

Q2/捐贈器官有沒有年齡限制?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並無年齡限制,由初生至75歲的人士普遍適合捐贈器官;至於各種組織的捐贈方面,眼角膜為80歲以下,長骨由16至60歲,皮膚則為10歲或以上。

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然後才決定他們的器官是否適宜使用。

Q3/只有完全健康的人士,才可捐贈器官?

大多數人士,包括腫瘤未擴散的腦癌病人,都可於死後捐贈器官或組織。雖然一般癌症患者不適合捐贈器官,但仍可於死後捐贈眼角膜。

負責移植的醫療小組會先評估每名捐贈人士的情況才作決定。

Q4/如果已經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萬一遇到意外時,會否被放棄搶救?

拯救病人生命是每一位醫護人員的首要責任,醫護團隊只會在病人證實死亡或被判定為腦死亡後,才考慮其是否適合捐贈器官。

Q5/醫護人員會否不理會我的指示,摘取我的所有器官?

願意在去世後捐贈器官的人士,可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或器官捐贈證上訂明願意捐出哪一種器官或組織。而在捐贈手術進行前,死者家屬也必須簽署一份同意書,確認捐贈哪些器官或組織作移植用途。

Q6/有意捐贈器官人士,需要將意願告訴家人嗎?

當病人去世後,醫護團隊需要得到家人的書面同意才可以進行器官捐贈手術。大家可善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機會,例如看見有關器官捐贈的新聞或宣傳片時,與家人展開討論。

Q7/捐贈器官的程序包含醫療費用嗎?

據香港器官移植基金會資料,不論是遺體捐贈或是活體捐贈(除了私人醫院的服務外),捐贈者於去世後因捐贈器官而引起的費用,其家屬無須負責。

Q8/如果已經登記捐贈整個遺體,是否不適合捐贈器官?

一般而言,器官捐贈與遺體捐贈計劃並沒抵觸。香港大學生物醫學學院的“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的“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分別會接受捐贈器官後的遺體作支援教學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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