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UNI-MLC:勿剝奪僱員權利 2月3日應列替補公假

(吉隆坡28日訊)國際職工會大馬聯絡委員會(UNI-MLC)呼籲政府宣佈,將2月3日列為聯邦直轄區日和農歷新年的公共服務機構替補公共假期,勿剝奪雇員的權利。

UNI-MLC主席拿督莫哈末沙菲宜發文告指,該會接到很多投訴電話,稱吉隆坡、布城和納閩聯邦直轄區的公務員必須在2月3日(星期四)照常上班,卻沒有替補公共假期,這讓該會感到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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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發展是不公平的,與預期的和諧工業關系精神背道而馳,也不符合《1955年雇傭法令規定的帶薪替代公共假期。”

“我們驚訝得知,公務員必須在2月3日上班,而當天應該是替補的公共假期,因為聯邦直轄區日和農歷新年落在同一天,即2月1日(星期二)。”

他補充,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在適用於公共和私人領域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在星期四給予替補公共假期,除非僱主提供雙薪或替代假,以及雇員被需要並同意在2月3日工作。

UNI-MLC指出,在涉及吉隆坡、布城和納閩聯邦直轄區公務員的情況下,除了必要關鍵領域如醫院、廣播及安全領域,該會希望政府提供替補公共假期,並不剝奪雇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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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UNI-MLC也收悉,公共服務局(JPA)已經引用通函和《1951年假期法令》規定,即只在週日和週五的雙重公共假期時才適用提供替代公共假期,但這是不可接受的。

“因為我們知道聯邦直轄區日和農歷新年會有假期,不能忽視有關替補公共假期的法律規定;對於這樣嚴重的問題,應該從一開始就確定一個長期方案。”

UNI-MLC也對政府和JPA輕率對待此問題、不提早採取糾正措施或解決方法的舉動感到困惑。“如果政府,特別是聯邦直轄區部可以在2021年馬來西亞杯勝利時宣佈假期,為什麼不能在2022年聯邦直轄區日和農歷新年提供替補公共假期?”

UNI-MLC要求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介入此事,並宣佈2月3日是聯邦直轄區公共服務機構的替補公共假期,因為這是法律規定下的權利,也是大馬一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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