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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黨20人被控 特警護送防騷亂

(巴生29日訊)20名來自“TR黨”(TR Geng)的男子,因從5年前起策劃性的組團犯罪,而於今日上午9時許被帶上巴生地庭面控;由於人數眾多,場面浩大,警方甚至出動持鎗特警護送被告上庭,以防引起騷亂。

在庭上,所有被告在地庭法官阿末法依查亞耶面前聽取不同的控狀後,表示理解。不過,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屬高等法院的管轄範圍,所以未能被記錄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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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20名被告,分別是N.尼迪彥(39歲)、S.羅根(32歲)、P.巴爾迪班(32歲)、M.克沙瓦(30歲)、A.巴拉慕魯甘(40歲)、V.S.威爾伯(46歲)、M.拉馬克里斯南(45歲)、R.E.莫漢(34歲)、M.達納瑟卡然(44歲)、劉愛德華(49歲)、S.莫諾拉祖(28歲);M.阿瑪蘭(30歲)、S.賀馬納登(31歲)、K.達納瑟蘭(38歲)、K.拉威山卡(43歲)、莫哈末拉茲(51歲)、G.迪納斯古瑪(29歲)、K.威奈軋拉祖(32歲)、A.柯希蘭(26歲)及M.迪納斯古瑪(26歲)。

被告排隊走進法庭時,不忘偷瞄自己的親友。

控狀指出,上述人等被控於2019年11月至今年5月2日期間,在雪州而欖雙溪樟谷一家餐廳成立“TR黨”,並加入成為犯罪團夥;此舉牴觸刑事法典第130V(1)犯罪組織成員條文(574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5年至20年監禁。

主控官沙菲爾副檢察司要求將此案轉移至高庭審理,並建議於一個月內完成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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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4名被告,分別由阿亞三美威魯、S.維尼斯、雷溫古瑪及奈查杜,擔任代表律師。

此案稍後擇定於6月26日過堂。

另有10嫌犯在逃

據瞭解,警方目前刻在追緝另10名與此黨有關的在逃嫌犯。

案情顯示,警方於5月3日,在雪州、柔佛及彭亨州展開“Op Lima”行動中,逮捕21名涉嫌參與黑幫活動之徒。調查發現,這批人自從2019年以來,一直都是黑幫份子,並活躍於各種犯罪活動,如謀殺、勒索、販毒及縱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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