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宜5日讯)一名男子因于去年9月发布侮辱最高元首的恶劣言论,今日在万宜新镇地庭认罪后,被判处监禁3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
现年42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Mohd Hafiz Haron)在通译员向其宣读控状后,于法官菲尔道斯面前承认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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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5年9月11日早上7时30分,利用TikTok账号“@muhammad.bin.abdu969”蓄意发布并开启针对最高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的极端恶劣评论。
此项控罪是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第588法令)提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继续犯案,则每日可被追加罚款5000令吉。
根据案情,一名控状人在2025年9月11日晚上10时,于士毛月彩虹花园的家中发现了该恶劣帖文。 随后,另有3名人士也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证据显示,被告清楚知晓其发布的帖文具有极端恶劣性质且侮辱了最高元首,这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和反感。
副检察官努鲁阿蒂卡请求法院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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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师代表的莫哈末哈菲兹则在求情时,以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需在乡下工作养活妻儿以及照顾体弱多病的母亲为由,请求轻判。
法院最终裁定被告从今日起服刑3个月,并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纳罚款,则须以4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