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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不威脅國家安全” LFL批賽夫丁為公民權修憲狡辯
(八打靈再也18日訊)公民權修憲案爭議持續延燒,捍衛自由律師團(LFL)顧問蘇仁德蘭形容,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為公民權修憲案所做的辯護,變得越來越怪異和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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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禁Swatch手錶違憲 LFL吁撤銷禁令
(八打靈再也11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炮轟政府禁止涉及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LGBTQ+)的Swatch手表,是非法且違憲。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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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警察護名譽非法” LFL促安華撤回報案
(吉隆坡15日訊)針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誹謗)條文對國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展開調查一事,捍衛自由律師團(LFL)對此做法表示不同意。LFL總監再益馬烈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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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L:不滿評論可民事訴訟 首相無權下令警查誹謗
(吉隆坡30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提醒新政府,不能濫用權力,利用警方對付批評或侮辱首相的人士。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再益馬力發文告指出,首相在法律上沒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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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智障男獅城判死案 LFL促停騷擾辯護律師
(八打靈再也4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促請新加坡政府和司法體系應確保大馬籍智障男子納加德蘭的上訴獲公平審訊,並停止一切針對其代表律師拉維的恐嚇和騷擾。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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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L:更改國徽屬藝術創作 “出版社作者沒犯罪”
(吉隆坡1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法律協調員再益馬力認為,近日書籍封面被指侮辱國徽事件,出版社與作者沒有犯下任何罪行。他說,1963年標志及名稱(預防及不適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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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L譴責限制表演者 藝術創作應更大自由
(吉隆坡3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執行董事梅麗莎籲請藝術和娛樂業者,接受新馬來西亞所提供的更大言論自由與表達自由,並強調該組織關注最近涉及藝術和娛樂業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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