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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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場所亂置物品 割草員違100

    (汶萊馬來奕11日訊)一割草員因觸犯2021年修訂犯罪令第30章,被馬來奕縣縣公署執法官員罰款100元。馬來奕縣縣公署較早前,發現在馬來奕縣政府大樓進行割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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