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诉纳吉民事案〡SRC向公仆退休基金贷款40亿 证人:我未出任董事

(吉隆坡16日讯)SRC国际有限公司一名前董事说,在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40亿令吉贷款时,他尚未出任董事职务,因此并未参与有关的批准过程。
77岁的拿督仄阿都拉在高庭供证时提到,他是在2011年8月才加入SRC,而该笔贷款申请是在2011年6月提出。
他就SRC及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4200万令吉的民事诉讼审讯向法庭供证表示,基于当时不是董事,因此没有也不可能参与贷款申请或批准过程。惟他认同,纳吉是SRC能获该笔贷款的关键因素,甚至可能是唯一因素。
负责“背书”批准纳吉指示
他指称,他当时的角色仅限批准提呈给SRC董事局的股东决议。当时的情况下,所有决定都是由SRC唯一股东,即财政部机构提出、作出并批准,而董事局并没有任何裁量权,因此可被视为政府的决定。
他补充,当时公司的企业结构意味着董事局通常只是负责“背书”并批准纳吉以“名誉顾问”身份发出的指示,而纳吉当时同时也是首相与财政部长。
仄阿都拉说,他对SRC或通过其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转账1亿2300万令吉至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一事并不知情,而其中4200万令吉后来被转入纳吉的账户。
他也不同意纳吉声称自己没权力决定或参与SRC决策的说法,并指公司的结构实际上赋予纳吉作为名誉顾问广泛的权力。
他亦否认SRC及Gandingan Mentari声称蒙受的损失是由于他作为董事失责所致。他强调,任何有关KWAP贷款用途或转移的决定,都是由SRC股东所作出。
SRC及Gandingan Mentari于2021年入禀此诉讼,要求法庭宣判纳吉须为涉及4200万令吉的款项负责,并索取赔偿,理由包括涉嫌明知收取款项、协助不诚实行为、公职人员失当行为及滥权。
此案在拿督拉惹阿末莫占努丁沙法官面前完成审讯,仄阿都拉为最后一名证人。法庭择定8月7日让双方进行口头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