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SRC案要求納入新證據 上訴庭7日審納吉申請

(吉隆坡3 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申請向上訴庭提出申請,要求上訴庭將新證據納入在他被判濫權判監12年以及罰2億1000萬令吉的SRC國際公司上訴案,記者查核了法庭的案件排列表,上訴庭擇定7日聆審納吉提出的申請,也就是此案原定於下周三(8日)聆審其高庭判決的上訴作出裁決的前一天進行。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和副檢察官拿督希西淡峇蘭今日受詢時 ,向《馬新社》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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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2人口頭證據

納吉於本月1日入稟申請,納吉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以尋求上訴庭批准和指示取得來自反貪會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巴基的口頭證據(viva voce evidence ),同時也要求SRC國際公司案查案官羅斯里胡先(也是本案第57名證人)提供口頭證據。

68歲的納吉在一份支持其申請的宣誓書中說,他在得知能夠積累所有此案必要的訊息和文件後,馬上提出申請。

納吉指出,有關訊息在高庭和上訴庭先前審理SRC案件期間,無法獲得,因此他才尋求上訴庭在作出案件的裁決之前就他的這項申請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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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指出,他是在反貪會於今年11月19日發布一則新聞文告後提出申請,要求從新加坡追回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基金資產,新加坡政府過後將1540萬美元歸還我國政府,而有關的款項匯入了前國行總裁丹斯里潔蒂的丈夫拿督道菲阿雅曼所擁有的尖端工業有限公司(CEIL)的戶頭。

他補充,在2020年10月和12 月,一家在線新聞網站貼文報道說,潔蒂和她的家人從逃亡商人劉特佐那里收到了數百萬美元,其中包括與一馬公司相關的資金。

納吉也聲稱,其律師於今年1月20日致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商業事務局(CAD),以獲取與CEIL、Iron Rhapsdoy Ltd、劉特佐和聶費沙阿里夫(SRC前首席執行員)賬戶相關的驗證和文件,以及為扣押屬於他們的財產而採取的法律程序。

納吉也說,他的律師在今年3月24日收到一封來自CAD官員的電郵,並回覆拒絕了其律師的要求,導致他也無法獲得現在已通過反貪會在11月19日發布的新聞聲明中,得到可信驗證的證據。

11月23日,上訴庭擇定12月8日SRC上訴案作出裁決,同日,納吉向法院申請展開下判日期,因為他說去了新加坡探望剛生產的女兒,並待到12月5日,回國後需要隔離,然而其申請隔天就被上訴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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