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SRC案法官涉利益衝突 NGO促團結政府採行動

(吉隆坡8日訊)儘管反貪會已針對審理SRC國際公司案件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被指存在不當行為完成調查,但總檢察署卻遲遲沒有採取行動,大馬國際人道主義和福利基金會為此懇請團結政府正視此事,並採取行動。

該基金會副主席拿督哈密達今日召開記者會時重申該基金會的立場,莫哈末納茲蘭必須為審理SRC案件時沒有申報自己曾任職於馬來亞銀行一事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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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前朝政府對該基金會之前的投報置之不理,如今他們只能寄望由拿督斯里安華領導的團結政府認真審視此事。

“我們會繼續抗爭到底,這是大眾關注的課題,我們不排除會針對此事提交備忘錄予首相。”

納茲蘭是於兩年前在SRC國際公司一案中判定納吉罪名成立的主審法官。在該案中,納吉被判濫用權力並涉及挪用和洗黑錢高達4200萬令吉罪名成立,判監12年並處以2.1億令吉的罰款。

不過納茲蘭在審理SRC案件時,並沒有透露他曾於2006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間擔任馬來亞銀行的首席法務官及公司秘書,並涉及一馬公司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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