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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6000養不起3個孩子” 前妻指富商贍養費不夠 得兼職賣炸餅

(八打靈再也5日訊)“3個孩子每月6000令吉的贍養費,根本不足以支付開銷,作為單親媽媽,我不得不兼職賣炸餅來支付孩子的費用。”

納莎集團聯合執行主席拿督費沙納西慕丁(SM Faisal SM Nasimuddin)被控致傷前妻艾米莉亞案日前在吉隆坡推事庭審訊,43歲的艾米莉亞在庭上指出,6000令吉不足以養3名孩子及應付他們的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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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6000養不起3個孩子”前妻指富商贍養費不夠 得兼職賣炸餅

納莎集團聯合執行主席拿督費沙納西慕丁。(馬新社照片)

根據馬來報章《大都會日報》報導,艾米莉亞說,因為前夫給的贍養費不夠,才迫使她需要做兼職,包括賣炸餅、薯條、烤肉、黃姜糯米飯、仁當肉、果凍和蛋糕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

“我必須承擔孩子的費用,贍養費不夠,孩子也沒有地方住,我只能一面打工,一面接送和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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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和我的孩子都住在我的父母家,我是一個單親媽媽,必須母兼父職養育三個分別為10、12和17歲的兒子。

“大兒子剛剛完成國際中等教育普通證書(IGCSE)考試,第二個孩子在首都的一所國際私立高中就讀,而最小的孩子在同一所學校讀六年級。”

她在接受副檢察官努爾艾莎艾哈邁德扎基烏丁的盤問時,這麼指出。

費沙被控於2015年11月22日中午12點30分至下午4點30分之間,在十五碑帝沙金地花園(Desa Sri Hartamas)的一所房子致傷艾米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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