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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1.50口罩賣RM2 商家罰款1萬

(新山28日訊)商家違反統制品法令,訂價1令吉50仙的三層口罩卻賣2令吉,結果遭罰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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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哥打丁宜分局接獲公眾投報,指當地一名商家售賣的三層口罩,每個價格2令吉,高於政府制定的頂價。

 

 

 

該分局執法組主任拉蘇指出,官員當場向違規商家發出罰單,同時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1條文,充公所有口罩。

 

 

 

在行管令和有條件行管令期間,有關分局檢舉9起案件,當中7起觸犯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涉及商家因沒有展示管制品價格及價格過高,各被罰1000令吉。

 

 

 

另2起抵觸1999年保護消費者法令,案件尚在調查。

 

 

 

此外,從5月20日至6月3日的“開齋節頂價管制”行動,該分局將嚴謹及加強到商店審查物資的供應狀況和監督物價,確保供應充足和價格合理。

 

 

 

拉蘇也提醒商家遵守法律,以免違法。消費者可撥打熱線((03-8000 8000,03-8882 6088/6245,019-279 4317,07-227 2811)舉報暴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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