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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HILITAN:不屬野生動物 國家動物園售斑鹿不違法

(八打靈再也6日訊)馬來西亞半島野生動物及國家公園局(PERHILITAN)表示,根據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716法令),斑鹿(Rusa Bintik / Rusa Axis)並不屬於野生動物,因此國家動物園出售斑鹿並不違法。

該局說,有關法令也闡明,國家動物園獲得了該局頒發的運營許可,是由非政府組織馬來西亞動物協會(MZS)管理的商業個體,而國家動物園也可以在該局的批準下買賣任何野生動物,惟斑鹿並未涵蓋在野生動物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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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半島野生動物及國家公園局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已經在2月3日與國家動物園開會討論出售斑鹿一事,得知出售斑鹿是為了管理庫存。

有逾50頭 已超過必要數量

“因為目前國家動物園有超過50頭斑鹿,已經超過必要的數量,出售斑鹿有助於提升動物園的管理成本,尤其是在冠病疫情期間。”

該局也提到,為了減輕野生動物固定化展覽(ZPT)包括國家動物園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的負擔,能源及天然資源部將會在1月1日至3月31日給予10%的電費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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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道,國家動物園職工會顧問西瓦納丹揭露,國家動物園在沒有遵循程序下秘密以每頭5000令吉的價格出售6頭斑鹿。據他了解,過去動物園內的動物,只有在過剩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交換,但從未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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