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NPRA:大馬版連花清瘟 非註冊治冠病藥物

(吉隆坡11日訊)國家藥劑監管局(NPRA)雖然批准“大馬版連花清瘟”膠囊銷售與使用,但該局同時澄清,這款膠囊並非註冊為醫治冠病的藥物。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藥管局官員今天通過電郵答覆說,這款膠囊“傳統上用來減少體熱、止咳化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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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花清瘟是由中國以嶺藥業所研製。昨日,以嶺藥業也發表聲明,跟“大馬版連花清瘟”撇清關係。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在向醫管局確認後,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售賣的“大馬版連花清瘟”,跟以嶺藥業研制的連花清瘟成分不同,其中少了一個關鍵成分,即麻黃。

《當今大馬》檢查一家網購網站也發現有人以一盒24令吉的價格出售連花清瘟,而一盒有24粒膠囊。

去年10月,雪蘭莪衛生局充公了1200盒的連花清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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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2年藥物銷售法令下,任何人經銷未經註冊的藥物一旦罪成,可面對2萬5000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去年4月,中國藥品監督管理局允准以嶺藥業,在連花清瘟包裝上註明可用來醫治輕微至普通的冠病病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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