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MDPM建議更嚴格篩查 “拿督”犯罪馬上褫奪勛銜

(八打靈再也11日訊)大馬聯邦拿督理事會(MDPM)建議,一旦“拿督”犯罪,就應該直接褫奪其拿督勛銜。

該會發言人表示,該會對最近有“拿督”涉及犯罪活動的報道感到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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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勛銜是蘇丹和州元首的特權,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決定誰應該被授予勛銜,誰又不應該。”

因此,他們建議,一旦“拿督”犯罪,就應該直接被褫奪勛銜。

促各州嚴篩授勛銜

與此同時,這名發言人在接受《今日自由大馬》的訪問時,也敦促各州政府,在授予勛銜和勛章時效仿柔佛、雪蘭莪和檳城,採用更加嚴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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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和州榮譽勛銜的提名有幾種類別,包括公務員、政治、體育、非政府組織、社會工作者;而提名也可以來自皇宮和國家元首辦公室。

“一旦提交了姓名,禮賓部下的委員會將篩選候選人。但是,各州的標準都不盡相同,例如柔佛州、雪蘭莪州和檳城就是其中的例子。”

該發言人表示,上述三州有嚴格的標準,並會檢查候選人的背景,包括他們是否有犯罪和破產記錄。

他還提議建立一種機制,通過這種機制,當一個拿督犯有刑事罪行並使用一切手段證明其無罪前,其頭銜將被吊銷。

他說:“讓我們將榮譽歸還榮譽。”

每年授予頭銜數量應受限制

國家愛國者協會(Patriot)主席拿督莫哈末阿沙德也建議,每年授予的頭銜數量應受到限制。

“許多人的拿督頭銜幾乎一文不值。”他說,勛銜是授予那些對社區做出重大貢獻的人,以便讓人們知道他們為什麼有資格獲得該頭銜;但現在卻看到有拿督頭銜的人因犯罪和腐敗而被捕。而通常,沒有人知道這些拿督是誰。

他說,蘇丹和國家元首的顧問應該更加積極主動地審核那些擁有頭銜的人,以便撤消那些可疑人士的頭銜。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張天賜則說,他相信只要各州在授予頭銜的標準上更加嚴格,拿督涉及犯罪活動的情況就會有所改善,甚至撤回那些涉案拿督的頭銜。

“蘇丹和國家元首的顧問需要在此問題上,更加積極主動地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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