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強調,該會是依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的規定來履行職能,包括防止在法律所闡明的犯罪或企圖犯罪行為。
MCMC今日發文告說,該會也有義務協助其他執法機構,執行其職權範圍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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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採取任何必要行動後,這些事項將受到調查,包括由任何其他執法機構進行的調查,因此,在上述案件結束之前,MCMC無法發表評論。”
MCMC的文告沒有提及什麼案件。
較早前,曾經是三屆旺沙馬朱國會議員的黃朱強和社媒X用戶沙林依斯幹達指責MCMC在履行職能時,沒有遵循正當程序。
他們指控MCMC根據警方的指示行事,而不是自行評估是否需要強制執行封鎖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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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朱強說,MCMC上個月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封鎖其網站,否決了他享有自然正義的權利。
沙林也指控在他一月前諷刺首相的文章遭到警方調查後,MCMC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於周三封鎖了他的兩個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