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14日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就去年一场家庭日活动疑爆发食物中毒事件,入禀法庭起诉双威水上乐园营运公司,索赔逾180万令吉及多项损害赔偿,案件定于本月29日在沙亚南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在诉状中,原诉方MCMC指出,其于去年8月5日与答辩方签署合约,并支付181万9800令吉主办家庭日活动,出席人数达6590人。
活动期间,有员工向答辩方代表反映午餐其中一道菜出现异味及发酸情况,但对方未採取任何行动。
原诉方称,随后两天内,超过870名出席者陆续出现腹泻、呕吐、发烧及胃痛等症状。事件随后引发警方及雪州卫生局介入调查,答辩方厨房自去年10月7日起被勒令关闭14天。
卫生局其后指出,在4710名出席者中,有322人出现相关症状,但未涉及死亡或严重病例;调查相信,事件可能涉及食物或器具汙染、食物准备量过大导致处理不当、熟食存放时间过长,以及食物交叉汙染等因素。
原诉方在诉状中指出,答辩方在食品与饮料供应方面涉及违约及疏忽,导致其蒙受损失,包括员工无法上班引发的运作受影响,以及机构声誉受损,并索取包括医药费3万零339令吉75仙在内的赔偿,同时要求一般、加重及惩戒性赔偿。
不过,答辩方双威水上乐园营运公司在答辩书中全面否认相关指控,强调所有餐食均依照标准作业程序准备,包括在供应前不超过两小时包装,并每30分钟检查食物新鲜度,同时每日清洁厨房及定期进行消毒。
答辩方指出,卫生局仅确认322人出现症状,佔整体人数比例极低,且活动期间未接获任何有关食物异味或变质的投诉,因此将事件归因于其厨房“纯属推测”。
此外,答辩方也指原诉方未检查餐食及未提醒参与者及时食用,而出席者本身亦可能未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未洗手即进食,属共同疏忽。
答辩方亦质疑原诉方所称“业务损失”,指监管机构并非商业实体,不应产生相关损失。
原诉方在本月9日的回复中反驳,活动期间禁止携带外来食物及饮料,显示汙染源极可能来自答辩方厨房,并强调事件已影响其法定职能运作,造成实际损失。
据了解,原诉方由施林尼瓦桑律师楼代表,答辩方则由阿兹因、东姑法立&黄律师楼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