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MARA執行主席承認 基金會信用卡付酒店

(吉隆坡13日訊)人民信託基金會(MARA)執行主席拿督蘇海里坦言,他曾用該基金會信用卡支付酒店住宿費,但否認他涉及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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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是該基金會執行主席,有權使用信用卡,且用信用卡支付酒店住宿費並沒有犯罪或形成詐騙。

蘇海里接受“透視大馬”訪問時指出,若該基金會要從其薪水中扣除酒店住宿費,他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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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准備出任執行主席職務,簽署‘宣誓書’(aku Janji)時,已闡明有關條文。”

蘇海里也是土團黨最高理事兼納閩區部主席。他被指在去年11月,以土團黨納閩區部主席身份到馬六甲州選助選時,用基金會信用卡支付6間客房住宿費。

他質問,為何有人在此事上大作文章?

據報導,蘇海里在去年齋戒月期間,用MARA信用卡支付超過5000令吉的晚宴開銷,並在去年11月20日,即甲州選當天入住馬六甲惠勝酒店(Hatten Hotel),該筆開銷以同一張信用卡付款。

據悉,其中5間酒店房住宿為一晚431令吉,另一間酒店客房則是831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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