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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L促暫停PADU先修訂個資法 政府須先負法律責任 不應免責

(吉隆坡4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總監再益馬烈籲請政府暫停實施主要數據庫(PADU),直到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PDPA)修訂為止。

他發文告說,政府未修訂該法令就啟動PADU, 使公眾面臨資料洩露、詐騙和其他舞弊行為的虧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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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PA第 3(1)條免除了政府的責任,這意味著,PADU 收集的數據可被政府用於針對性補貼之外的目的,因政府之前就曾濫用數據,利用個人數據通過短信向公眾進行宣傳。”

他強調,若政府從公眾收集的數據中用於任何政治目的,那將是對信任的嚴重背叛。

“由於收集的數據集中在單一平台上,因此數據的安全性須擺在首位,但政府在數據保護方面卻有不良記錄, 曾有多個政府機構的數據被盜用,使用戶面臨詐騙,卻因政府免責,而沒遭法律追索權。”

再益馬烈認為,這無疑使公眾處於可怕的不利地位,及遭受虧損的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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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是口頭保證PADU數據不被濫用是不夠的,有必要立即修訂PDPA ,讓政府和部門在數據的收集和安全方面承擔責任和義務。”

他說,不論是否有綜合法案,PDPA的修改都須進行,而且還須設立一個公共調查系統,讓受影響者得知洩露情況,並對洩露者採取行動。

他提及,由於這類犯罪行為很普及,且已變成是區域性的犯罪,政府若沒制定法律,無異於“本末倒置”。

“政府須在啟動任何數據收集平台之前承擔法律責任,任何免責的行為都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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