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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A枪击妻子案〡面对7控状 被告改口认罪

(哥打峇鲁19日讯)去年在吉隆地国际机场(KLIA)枪击妻子后,在哥打峇鲁落网的男子,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针对其非法持有军火等7项控状,改口认罪!

38岁的被告哈菲祖,今天在地庭法官祖基菲阿巴面前承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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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定下周二对案件进行审理及量刑。

哈菲祖是2024年4月14日凌晨1时09分在KLIA的3楼国际到达厅意图谋杀妻子法拉(38岁),并蓄意枪伤妻子的私人保镖莫哈末努哈迪(38岁)。哈菲祖事后逃跑,隔天下午2时,在哥市一家私人医院范围落网。

哈菲祖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的7项控状如下:

第1项控状,他被控持有Glock 19 Austria型号的土耳其制手枪,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4年和鞭笞至少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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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项控状,他被控非法持有33枚PMC 380 AUTO型号子弹,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并可在第8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3项控状,哈菲祖被控非法拥有一包球爆竹,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无准证下拥有爆竹),一旦罪成,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4至第6项控状,被告被控非法持有3张他人的身分证,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条文,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7项控状,哈菲祖被控驾驶使用假车牌的本田思域白色轿车,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 (f)条文,一旦罪成,监禁1至5年,或罚款5000至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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